索引号: | 4311280016/2021-2077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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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田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在笔试结束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末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根据招聘公告中“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者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成绩需达到50分方可列入复审对象”的有关规定,新田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财务人员职位(职位代码33)为降低开考比例职位,报考该职位考号为2928202102330924的考生笔试低于50分不能入围资格复审;新田县应急救援中心工作人员1职位(职位代码58)为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报考该职位考号为2928202102584502的考生笔试成绩低于50分,不能入围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10月14日(星期四)-10月15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田县人防大楼南区3楼)
三、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国(境)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3、报考限户籍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及退役军人职位的考生,属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的需提供乡镇党委政府或县委组织部出具的审查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属退役军人的,需提供退出现役军人证或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要求具有网格管理员工作经验职位的人员,需提供所在社区和县网格管理中心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非本县在职在编机关事业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报考需工作经验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亲自参加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
2、报考人员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得进入面试。
4、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请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提前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在资格复审当天主动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佩戴好口罩,接受体温测量。资格复审期间请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新田县人事考试中心直接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视为放弃资格复审。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
六、面试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具体面试安排见面试公告。
咨询电话:0746-4781396
附件:新田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