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0-1635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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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广大企业群众正常办理业务,根据市“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关于恢复开放政务服务大厅的公告》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恢复开放新田县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办理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务服务大厅从2月10日(农历正月十七)起,按原作息时间正常上班(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政务服务大厅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大厅通风、消毒;严格落实进入大厅人员体温检测、信息登记;有序疏导,减少人员扎堆聚集;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服务。
三、到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的企业和群众,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安排,务必规范佩戴口罩,自觉登记信息,接受体温检测,所有人员一律从政务服务大厅正门进出,一律凭身份证取号办理业务。如有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请暂不要进入大厅办理业务,并配合做好观察、就诊等工作。办事时保持人与人之间1.5米的安全距离。请尽量减少在大厅逗留时间,即办即走。离开办事大厅时,应将使用过的纸巾、口罩等物品随身带出并妥善处置,不要随手丢弃。
四、推行网上办、预约办、帮代办服务。为避免人员扎堆,减少人员聚集,鼓励以“网上办、预约办、帮代办”为主,现场办为辅,通过网上申报、预约、线下邮递材料或通过代办员办理的方式办理事项。
渠道一:登录新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t.gov.cn/)【办事服务】,选择【按个人】、【按法人】或【按部门】栏目进行网上事项办理。
渠道二: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新田政务服务”APP进行下载,或者通过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如下:
进行实名认证。进入办事模块,选择事项名称,进行事项基本信息,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的查看,点击下方的“申报”或“预约”按钮,进行事项的申报及预约操作。
渠道三:微信搜索“新田县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点击关注后进入界面。
点击下方“智慧政务”,选择“网上办事”。
注册用户名进行登录。
选择事项名称,进行事项基本信息,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的查看,点击下方的“申报”或“预约”按钮,进行事项的申报及预约操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咨询电话:0746-4767817
新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