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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新田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11-08
名称: 关于新田县2018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公示
文号 :    
关于新田县2018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公示
  • 2019-11-08 08:48
  • 来源: 县审计局
  • 发布机构:新田县人民政府
  • 【字体:   

——2019930日在新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宋文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18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县审计局对2018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情况表明: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抓项目、强基础、调结构、兴产业、惠民生、促和谐”工作重点,深入实施“产业提质、城镇带动、生态优先、民生为本”战略,全县经济社会保持稳定健康发展,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经济保持平稳增长。2018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7038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9.62%,比上年增加5532万元,增长8.53%。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509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5.82%,比上年增加3807万元,增长9.22%;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036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2.45%,比上年增加1505万元,增长7.98%;上划省级收入完成492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5.62%,比上年增加221万元,增长4.69%

——重点支出稳步增加。全县公共财政支出比上年增加41500万元,增长16.86%。其中:县本级节能环保、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等支出分别增长1.314%19.53%11.72%

——财税改革持续深化。全县全力组织收入,科学调度资金,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管,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9.22%,保障了重点领域发展需要,县域经济发展总体平稳、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整改力度不断加大。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各部门和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管理、完善制度、防患于未然。审计局按项、逐条跟踪督促,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整改。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71219日新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县级财政收支预算是平衡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计划均为222600万元)。财政局编制的《2018年财政总决算报表》列示的决算收支表明,2018年,县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执行结果,收入总计318956万元、支出总计318956万元,财政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收入27297亿元、支出27297亿元,收支两抵累计结余5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3858万元、支出6675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0473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县财政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预算管理不断加强,社会民生持续改善,重点领域支出得到保障,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所提高。县财政局编制和组织实施的2018年财政预算基本真实、合法。审计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财政预算资金向非预算单位拨款

经审计新田县财政局总预算会计单位明细账发现,财政拨款至非预算单位的现象比较严重,约42户。主要是一些县委政府的临时机构、企业单位,如:东升农场指挥部、中农批项目指挥部、吉星家居、打非办、永州市北控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大众卫生报社等。

(二)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结算

一是新田县2018年财政总预算会计往来明细账显示:2018年底财政总预算会计往来款余额为136041万元,其中预拨经费42000万元,借出款项26597万元,其他应收款606万元,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15156万元,其他应付款51672万元,应付代管款9万元,部分往来款达几年甚至十几年长期未清理结算。

二是新田县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反映,全县各预算单位2018年底往来款余额为69924万元,其中应收款29961万元,应付款39963万元,部分往来款几年甚至十几年长期未清理结算。

三是县财政局企业股超过7年暂付款(借出款)14笔计1260.93万元,其中:财政局基建借款300万元、乡财局155万元、高等级公路600万元、粮食局44.30万元,对外投资10万元,电力局34.83万元、经委19万元、房产局8.6万元,乡镇企业局40.20万元,供销社20万元,金盆圩政府10万元,工业园1万元,城管局8万元,龙家大院10万元)。

四是农业股2014年以来暂付款(借出款)8笔计350.85万元,其中:财政局办公室3万元、扶贫资金管理办50万元、万家鹅业195万元、天君药业5万元、两江口水库80万元、农业局10万元、销户转出7.48万元、金陵竹艺厂房0.36万元。

五是科教文股2016年以来其他应收款余额498.33万元。其中:预拨2013年校舍维修和食堂改造款260万元、2014年误付款2.88万元、预拨教育建设款垫付税款120万元、2015年思源学校风雨操场款100万元、门楼下学校借款15万元、合格学校窗帘款建设误拨入茂家学校0.45万元。

(三)预算编制不规范、预算收入征管不合规

一是预算编制不细化。一是2018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编列到项,实际编列到款;另外部门预算中未列明三公经费的明细;二是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编列到项,实际编列到类。

二是非税收入收缴与财政拨款支出挂钩。2018年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对方达公司等51个部门及乡镇非税成本预计名义安排部门经费5157万元。如:

1.县方达公司非税成本预计金额为120万元,经费备注栏注明:租金收入按48%安排预计(250*48%120万元,其中41万元用于临时员工工资、25万元用于缴税支出;30万元用于水电费、基础设施维修;24万元用于安全隐患整治等支出。

2.市场服务中心非税成本预计’200万元,经费备注栏注明:非税收入预计200万元全额用于人员工资等支出。

3.人防办非税成本预计’64万元,经费备注栏注明:防空易地建设工作专项经费在防空易地建设费的8%以内安排(用于征收业务、政策宣传、人防训练、建设工程管理等方面)

三是少缴预算收入。2018年少缴预算收入4691.28万元。其中:县财政局非税局2018年末账面反映,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国库资金4116.11万元;县财政局综合股的住房资金及应付利息455.65万元,截至2019531日未上缴国库;乡财局201011月收取的农业保险返还款119.51万元,截至2019531日未上缴国库。

()财政决算草案未经审计部门审计

县财政局编制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截止2019531日,未经审计部门审计。

(五)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

一是挪用财政项目资金2000万元。其中:20102月财政局经建股借给S323线指挥部财政项目资金1400万元用于S323征地拆迁补偿;20107月财政局经建股借给城投公司财政项目资金600万元用于三里亭综合大市场征地补偿。

二是财政闲置资金768.75万元。其中:截至2018年底,县财政局金融债务股有50.80万元财政资金闲置二年以上未使用;县财政局经建股2015年项目资金结存717.95万元,至2018年底逾三年未下拨至项目用于项目建设。

三是部分专项资金账户结余大。根据财政局各个股室提供的财务数据反映:2018年各专项资金收入155821.80万元,结转下一年度累计结余133653.10万元,占当年收入的85.77%

二、部门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20189月以来,县审计局对中医医院、教师进修学校2个单位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对县烤烟办、信访局(与经济责任审计同时进行)2个单位进行了部门预算延伸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缴纳税费。

一是县教师进修学校201611月收金色年华房屋出租租金10.35万元,未按规定缴纳相关的税费。二是县中医医院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8.56万元。

(二)支出不合规。存在违规支付外单位费用、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等现象。

一是县中医医院违规支付外单位费用3万元。其中:付县政法委维稳协调经费2万元,付县政法委工作经费1万元。

二是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3.72万元。其中:县教师进修学校用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报账2.46万元,县烤烟办用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报账1.26万元

(三)财务管理不到位。存在无公函列支接待、违规发放补助、违规收费等现象。

一是3个单位三公经费管控不严,涉及金额67.13万元。其中:县中医医院无公函公务接待66.65万元;县进修学校无公函列支接待费0.48万元。

二是1个单位违规发放补助,涉及金额5.19万元。县进修学校违规发放寒假首校、暑假值班等补助5.19万元

三是1个单位违规收取实习费,涉及金额3.2万元。县中医医院在2015年、2017年违规收取实习费3.2万元。

(四)往来款长期挂账。

县烤烟办201812月末其他应收款为 88.83万元,201812月末其他应付款为68.55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上述部门和单位通过上缴非税财政专户、调整账目等方式已整改3.2万元,出台和完善制度2项,部分问题正在整改。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2018年底至20193月初,永州市审计局按照统一、交叉的审计方式对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使用和后续管理等情况,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目标任务完成方面存在的问题。

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未完成。

(二)项目建设、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安居工程项目基本建成后超过1年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并导致无法分配入住。

二是已竣工验收备案的公共租赁住房空置超过1年以上。

三是将公共租赁住房挪用于办公、经营等非居住用途。

四是政府提供保障性住房租金难以收缴。

(三)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财政补助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已分配到具体项目,但因项目进展缓慢而未支付使用,至2018年底已超过2年。

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下达了审计结论和审计督促整改函,县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了整改。

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2018年,县审计局对湖南省建工集团在新田县2017年至2018年统规统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及配套基础设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截止201812月底,少数工程项目如:亮化工程、外墙漆工程、楼梯栏杆及护栏工程未经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已按合同签订金额100%支付工程款。

(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监理公司的监理人员在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上无验收结论,并没签字认定,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也未签字认定。

二是因按照省联席办5号和6号文件精神进行整改,部分搬迁户自身放弃搬迁造成新建住房空置无人入住。

三是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工业园二期集中安置项目187套未批先建。

(三)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方面的问题。

部分基础设施项目的工程结算资料均已报送新田县财政评审中心审核,但至审计日未出具单个项目的结算评审结论。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提出了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计划;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批和监管力度;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管理;建立统一机构,建立健全加强各部门协调的联系和沟通机制;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资金使用管理、分配使用、运营管理和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搬迁户原住房的拆除复垦工作等七条建议,相关部门正在进行整改。

五、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政策执行专项审计和其他审计调查情况

(一)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审计。2018年,县审计局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安排对我县的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重点审计调查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是否享受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相关政策优惠。发现存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存在未足额享受生活补助和教育资助现象,贫困人口电子健康档案建设不完善,存在贫困人口无签约医生服务、签约医生流于形式现象,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城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尚未实施一站式即时结算等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提出了建议县教育局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就学情况;建议县教育局加强跟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衔接配合,做好数据和信息共享等工作;建议县健局全面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杜绝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健康扶贫优惠政策;建议足额配置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保证签约医生能认真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建议县卫健局与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各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衔接,尽快实施一站式即时结算等五条建议,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进行整改。

(二)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审计。2018年,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新田县2016年至2017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通过对成品油价补贴资金的审计,发现存在成品油补贴资金未及时拨付,挤占成品油财政补贴资金等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整改。

(三)小额信贷资金专项审计调查。2019年,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新田县扶贫小额信贷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主要发现的问题有:

一是扶贫小额信贷存在一户多贷的问题,且贷款金额超过5万元,贷款总额108万元。

二是违规将信贷资金用于非产业发展支出13627万元。

三是扶贫动态清除的贫困户1190人,违规享受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537.6万元。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提出了建议县扶贫办及金融部门要按照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贫困户申请贷款信息,避免重复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坚决制止和纠正将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投向非产业发展的行业和融资平台公司;加强12家合作经营的企业还款能力风险监管,督促企业按期还款;县财政、县扶贫办要认真审核、拨付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小额信贷贴息制度等建议。对于存在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整改。

六、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88月至20199月,县审计局直接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6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广播电视台、机关事务局、陶岭政镇政府、统计局、信访局),涉及被审计领导8人。经审计,各审计对象在任职期间内,能尽责履职,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建立健全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有资产普遍实现了保值增值目标,重大事项能够经过民主决策,审计没发现个人的经济问题。同时,经审计公告、干部座谈和设立群众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审计组也没有收到反映相关被审计领导的直接违纪违规的情况反映。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存在应收未收、应缴未缴现象。

一是1个单位应收未收非税收入14.08万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少收门面租金收入14.08万元。

二是1个单位应缴未缴收入6.5万元。县机关事务局应缴未缴非税收入6.5万元。

(二)部分单位存在违反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的现象。

一是6个单位违规发放补助99.23万元。其中:县妇幼保健院违规发放上交药品补贴6.91万元,违规发防寒防暑、劳保等补助14.85万元;县广播电视台违规发放补助2.8万元;县机关事务局违规发放补助1.64万元;陶岭镇镇政府违规支付补助、奖金63.59万元;县统计局违规发放补助6.09万;县信访局通过发放加班补助、岗位津补贴等方式违规发放补助 3.35万元

二是3个单位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费用38.31万元。县广播电视台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4.7万元;县机关事务局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29.48万元;县统计局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4.13万元。

三是6个单位违规列支招待费43.12万元。其中:县疾病控制中心不规范列支招待费1.98万元;县广播电视台无公函列支接待费1.37万元;县机关事务局无公函列支公务接待费2.6万元;陶岭镇政府无公函接待35.61万元;县统计局无公函列支接待费0.56万元;县信访局无公函接待1万元。

四是4个单位财务管理不严格54.21万元。县疾病控制中心用白条支付劳务费用14万元;县妇幼保健院违规报销伙食补助0.13万元;县机关事务局用不合规发票报账12.71万元、大额支付现金6.78万元;陶岭镇政府以领代支,直接列支工作经费11.09万元,未据实核算9.5万元。

五是1个单位超预算支出3.86万元。陶岭镇政府超标准购买服装3.86万元。

六是2个单位资金管理不严59.23万元。县机关事务局违规列支礼品款1.89万元;陶岭镇政府村级运转经费未归集分配到村,直接列支三冬生产奖等开支57.34万元。

七是1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23.49万元。县信访局购置固定资产未进固定资产账23.49万元。

八是1个单位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2016年对新田县信访局原局长郑新万201211月至20165月任期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信访局违规支付2014年带薪年休假补助4.78万元问题。审计期间,信访局已扣回1.59万元,尚有3.1万元未扣回,整改不到位。

七、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187月至20198月,县审计局共完成基建投资审计22  个,送审金额26882万元,审计认定的造价金额23379万元,核减金额3503万元,审计平均核减率13%,有效地节约了政府投资资金。在审计过程中,对于发现资料不完整、基建手续不全等问题,已责令相关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八、审计建议

从审计情况看,对照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尚有较大空间,一些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还需加快推进,重大任务相关配套措施还需健全完善,正向激励、容错纠错和约束管控等机制还需同步发力。为此,应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完善各领域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在改革举措的落地见效上下更大功夫。

(一)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编制及其执行的精准性。一是要严格遵守《预算法》相关规定,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维护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进一步细化预算收支,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避免年初预算数与年终预算执行数相差较大。二是要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年终编制决算时,按程序经审计部门审计,报本级政府审定后,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三是严格财政预算支出管理,财政拨款对象必须是本级财政预算单位,禁止向非预算单位拨款。

(二)整合财政资金,优化财源配置。一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对扶贫、污染防治、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二是清理整合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盘活结余、结转及财政闲置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实施绩效管理,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衔接机制,切实推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三)建立健全制度,根治屡审屡犯顽疾。审计发现有些问题带有普遍性,有些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改,有些制度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应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各类问题,切实采取整改措施,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各项行政行为依法高效推进。

()积极推进审计整改,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一是进一步加强财经法纪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法治意识,健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二是将审计整改与整治不作为问题相结合,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力的相关部门和负责人要按规定追责问责。

本报告反映的是20188月至20198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正在进行整改落实中,县审计局下一步将认真督促整改,县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下段,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锐意进取、尽责担当,为决胜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智慧活力美丽新田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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