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的十二个为什么⑪
为什么要提出“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社会治理目标
对美好社会的追求始终是人类的永恒梦想。两千多年前,在西方就有了“理想国”的设想,生活在东方的人们则开始了对“大同世界”的求索。501年前,《乌托邦》的出版,第一次描绘了社会主义的理想社会。159年前,《共产党宣言》的发表,以划时代的卓越历史贡献,开辟了人类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美好社会理想的伟大征程。我们的党是以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初心和使命的政党。我们的国家是共产党长期执政下的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在这样伟大的国家,有这样伟大政党的领导,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是社会治理的天经地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三感”“三更”的提出,彰显了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的目标指向。为什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把目标集中指向于“三感”?为什么“三感”要按这种顺序排列?为什么要把安全感与获得感、幸福感并列并提?特别是,为什么要让“三感”更加充分、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回答好这些问题,要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国内与国际等的结合上来把握。
“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会使自己出丑”。“三感”是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集中反映和形象表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当代中国社会建设领域的集中体现和理论概括。其中,获得感,首先来自于物质的满足;幸福感,体现的是精神的愉悦;安全感,归根结底来自于对制度的稳定预期。“三感”紧密联系,相互作用,互为犄角。没有获得,幸福无从依靠。没有幸福,获得失去意义。没有安全,获得和幸福无从保障。一部人类社会发展史,就是一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共生共融的演进史。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目标集中指向于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既强调了物质基础,又突出了精神需求,还考虑了制度保障。这个目标指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相契合,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相适应,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合拍,是全面、协调、具体的,也是具有坚实实践基础的。
让“三感”更加充分是遵循社会矛盾运动规律的迫切要求。到什么山唱什么歌,在什么发展阶段干什么事。党的十九大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没有矛盾就没有发展,正视矛盾才能促进发展。既然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既然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已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就要适应矛盾转化的历史形势,向着民生短板全面聚焦、精准发力,让人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分。否则,就违背了矛盾运动客观规律,就必然会受到规律的惩罚。
让“三感”更有保障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指向。国家既具有政治职能,又具有社会职能。国家越是发展进步,政治职能越是弱化,社会职能越是拓展。这一趋势在社会主义国家表现得更加明显。在这一趋势演变过程中,制度之于国家社会职能的履行,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近年来,“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的鲜明对照,将西式民主制度拉下“神坛”。与马克思早就揭示的 “资产阶级的统治一旦受到威胁,就会毫不犹豫地把共和国的‘自由、平等、博爱’代之以毫不含糊的‘步兵、骑兵、炮兵’”不同,我国社会治理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制度为前提,对人民利益的保障和维护是真实的而不是虚伪的,是有力的而不是脆弱的。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成熟与定型,是一个具体的历史的过程。全面深化改革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总目标。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理应也必将更有保障。
让“三感”更可持续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应有之义。“罗马城不是一天建成的”。历史表明,我们党对人民的生活冷暖,从来都是积极作为、接力奋进的,从来不是守株待兔、得过且过的,更不是寅吃卯粮、乱开“空头支票”。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最大实际。立足这样的国情、这样的实际,保障和改善民生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否则,不仅不会带来实质性的民生改善,往往会陷入“高福利陷阱”“中等收入陷阱”等发展困局,阻断发展进程。一些国家过度承诺、过度福利化导致效率低下、增长停滞、民生恶化的教训,已经极其深刻。党的十九大将“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坚持这一方略,就是防止走一些国家竭泽而渔、负重难返的老路,就是让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长流水、不断线。
(作者: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陈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