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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报告编号 | 被抽检企业名称 | 不合格产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核查处置情况 |
1 | NCP21431128568834000 | 新田县骥村镇粤客隆生活超市 | 黑芝麻 | 酸价 | 2021年8月10日,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受我局的委托,委派其工作人员与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的农产品“黑芝麻”进行抽样检验。2021年9月9日,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NCP21431128568834000被检食品的《检验报告》,认定当事人销售的黑芝麻的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2021年9月14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食品的《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有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和申请复检的权利,同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内未发现农产品“黑芝麻”。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也未申请复检。我局于2021年10月12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于2021年12月6日结案,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拾肆元(¥54.00元); 二、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贰仟零伍拾肆元(¥205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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