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3-2588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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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9日在新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情况表明: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县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和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不断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全力组织收入,强化预算管理,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经济保持平稳增长。收入总计398973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6591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277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6706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219万元、调入资金7000万元。支出总计398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184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55365万元、上解支出605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14万元、结转下年1697万元。收支相抵,财政收支平衡。
——财税改革持续深化。全县全力组织收入,科学调度资金,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管。2022年,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5914万元,比上年增长11.81%,保障了重点领域发展需要,县域经济发展总体平稳、综合实力得到增强。
——整改力度持续加大。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各部门和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审计委员要求,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县审计部门逐条逐项跟踪督促,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表明,2022年,财政收入总计398973万元、支出总计398973万元,财政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54293万元、支出总计154293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4630万元、支出31442万元,本年结余3188万元,滚存结余3202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537万元、支出总计537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平衡。从审计情况看,在面对“三灾一疫”自然灾情造成重大损失,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实施减税降费政策,以及民生政策提标扩面,刚性支出持续增长的现实环境下,尽力保障财政收支平衡,全县经济发展总体平稳。县财政局编制和组织实施的2022年财政预算基本真实、合法。审计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县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审计审查了县财政2022年度“四本预算”编制、调整、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阅了预算一体化指标数据,重点审计了非税收入、专项资金等情况,延伸调查了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青云集团、农商银行、村镇银行、高等级公路公司等7个部门,共发现以下11个方面14个问题。
1.预算不精准。县财政局未将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405万元列入2022年年初预算。
2.预算调整不到位。2022年度新田县社会保险基金上年滚存结余年初预算时为32735万元,年终决算时为28835万元,相差3900万元。
3.部分部门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县自然资源局实际支付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22194.6万元,交通、农业农村、住房保障中心等43个单位实际支付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21849.63万元。但上述部门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
4.挤占挪用政府性基金394.63万元。抽查发现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从政府性预算基金列支局机关报刊杂志款、下乡伙食补助、资料宣传费、驻村工作队补助、办公用品款等基本支出128笔,共计205.9万元;列支工会经费6笔,共计188.73万元。共计挤占挪用政府性基金134笔,金额394.63万元。
5.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不到位。县财政部门在2022年度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基础管理制度建设,以及统计、监测、汇总和分析国有金融资本占有、使用和变动情况等方面履职不到位。
6.国有经营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手续不全。一是村镇银行国有资本方股东、董事代表授权不到位。在没有变更国有资本方股东、董事,以及得到骆某某书面授权的情况下,直接由何某某参加村镇银行股东大会、董事会;二是农商行国有资本方董事代表履职手续欠缺。农商行国有资本方股东任期到期,在没有召开换届大会连选的情况,仍然由县财政局谢某某参加农商行董事会议。
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不到位。一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不按规定的时间入库1104.75万元。农商行从2019年开始分红,县方达公司、县高等级公路公司自收到农商银行分红款到上缴县财政均超过10日。其中县高等级公路公司延迟入库长达18个月;二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不按规定的账户入库632.81万元。2019年至2020年县方达公司、县高等级公路公司收到农商行分红款共计632.81万元,均存入县国库“永州市新田县财政局预算存款户”账户,未进县非税收入账户确认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直接缴存国库;三是截留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31.19万元。县高等级公路公司截留2020年至2022年农商银行分红收入共计231.19万元,其中2020年分红款截留时间已达2年之久。
8.非税收入中待查收入超过两年仍在待查金额为901.99万元。截至2023年5月12日,2020年度待查收入仍然有901.99万元。
9.未严格审核、批复本级预算绩效目标。抽查2022年度42个单位的编报情况,有2个单位未设置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有5个单位设置部门年度绩效目标不规范,有19个单位未设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有6个单位设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不规范。
10.石漠化专项治理项目推进缓慢。延伸审计县发改局2020年石漠化治理专项资金项目。2021年对未完成种植任务部分重新调整计划,并分2年奖补到位(2021年、2022年),2022年实际支付2020年度石漠化治理项目资金59.7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该项目仍未完成,指标结余240万元,占总指标金额500万元的48%。
11.专项资金预算指标混用。县发改局“2018年度石漠化治理人工造林工程款”和“2020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指标相互混用。
(二)“三保”支出及库款保障方面
2022年底,新田县库款余额7729万元,月度国库库款保障水平系数在0.15至0.69的范围之间,本期全县库款流入531952万元,本期全县库款流出537776万元。审计主要发现财政库款保障水平偏低1个问题。2022年度新田县财政有3个月的库款保障水平系数低于0.3预警线。其中:2022年1月为0.15,2月为0.21,12月为0.17。
(三)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方面
2021年至2022年,湖南省财政厅分17次下达给新田县政府12个项目(2021年8个、2022年4个)专项债券资金84600万元,经审计抽查,主要发现专项债券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流于形式1个问题。截至2023年4月11日,新田县职业培训建设(实训基地二期)项目监理单位监理日志未及时记录监理情况(只记录到2023年2月25日),监理流于形式。
⠼/span>(四)公车平台运行方面
审计延伸调查了公车平台运行情况,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现有公车82辆(已过户到机关事务中心公车78辆,暂未过户公车4辆),其中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调派公车57辆,委托其他单位管理公车23辆,业务用洒水车2辆。2022年度支付车辆维修费、保险、司机工资等费用共计604万元。审计主要发现以下5个问题。
1.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基础信息存在错误。新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有效管理的76台公务用车(不含2台洒水车),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显示:没有喷涂“公务用车”标识12台,品牌型号记录不完备40台,车架号记录错误21台,发动机号记录错误6台。审计抽查了5台公务用车的注册日期均记录错误。
2.公务用车维修管理制度不完善。新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未规定公务用车维修更换配件的处理处置条款,特别是大件且有剩余价值的配件,未规定公务用车大修评估机制,未规定公务用车更换重要配件后的保修机制,未规定公务用车配件非正常损坏认定机制。
3.国有资产管理不严。新田县机关事务中心于2019年8月、2021年3月分两批次向深圳市领航通移动视讯有限公司采购北斗智能车载终端共计141套,截至目前实际使用126套(公车中心平台调度用64套,公安交警司法执法车调度用62套),因故障不能正常使用15套,故障率达11.9%,终端设备价值1.35万元。对于有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设备,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未及时通知深圳市领航通移动视讯有限公司进行报修处理。
4.新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未按时支付7家民营企业欠款,涉及金额30.43万元。截至2023年5月30日,新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未按时支付新田县途邦汽车服务部、新田县新缘汽车维修厂、新田县八十六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新田县青云汽车维修厂等7家民营企业汽车装饰、护理费、维修费等款共计30.43万元,最长已经延期8个月。
5.违反规定将汽车维修款42.77万元转入个人账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至2023年不按规定将安达修理厂维修款42.77万元转入杨某个人账户。
⠂༯span>(五)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方面
延伸审计了乡镇卫生院并重点审查了新田县新圩卫生院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主要发现以下7个问题。
1.10个乡镇卫生院公卫支出中用于人员的支出超过60%,占总乡镇卫生院数的76.92%。审计抽查新田县13个乡镇卫生院2022年度财务基本情况发现,有10个乡镇卫生院在公卫支出中超标准支付人员经费。
2.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涉及金额613.36万元。审计抽查新田县13个乡镇卫生院2022年度财务基本情况发现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其中:三年以上应付账款总计206.39万元;三年以上应收账款总计406.97万元。共计613.36万元。
3.未严格履行变更和签字等会计制度。新田县新圩镇中心卫生院高山分院会计人员及单位负责人未及时更新。所有财务会计报表无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签名,无盖章。
4.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不及时,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虚高50.03万元。新田县新圩镇中心卫生院及高山分院2022年1月处置因技术原因确需淘汰或者无法维修、无维修价值的资产,以及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资产共计50.03万元,直到2023年6月1日仍未处置到位。
5.在公卫经费中违规列支非公卫支出2.71万元。新田县新圩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从公卫经费违规列支食堂劳务费2.71万元。
6.现金业务收入未及时存入银行。审计抽查新田县新圩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9月至12月期间23笔现金收入业务,共计金额17.83万元。发现现金业务收入除存款当天收入按时存入银行外,其余天数均未及时存入银行,其中现金存款间隔达10天的2次、9天1次、8天2次。
7.采购固定资产未入固定资产账,涉及金额0.18万元。新田县新圩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采购油烟机0.18万元未入固定资产。
对于上述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及延伸的部门在审计中进行了边审边改,部分问题正在组织实施整改。另外县审计局在2022年10月对新田县水利局2020年至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2021年预算执行不到位、未按财政预算批复进行部门预算公开、未按规定编制汇总二级机构年度预算、挪用统筹整合资金管理费7.78万元、违规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1.01万元、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报账5.71万元等29个问题,向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4件,已处理1件,党内严重警告1人,约谈2人。目前,27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个问题正在持续整改。该项目已经被市审计局推送到省审计厅参评全省优秀审计项目。
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2年8月以来,县审计局为促进领导干部守纪守法、廉洁用权、干净干事、担当尽责为目标,对县环卫园林中心、县金陵镇、县人民医院、湖南青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4个单位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金额837342.5万元,发现问题23个,提出建议15条,涉及问题金额1080.58万元。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策落实方面。青云集团公司未严格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董事和监事变更未按照公司法规定修改公司章程、违规发放高温补贴2.19万元。
二是内部控制方面。县人民医院内部控制制度欠完善。
三是项目管理方面。县环卫园林中心项目资金未发挥实际效益6.94万元、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执行不够到位、未按合同要求验收、合同签订不规范;金陵镇工程建设档案管理不规范。
四是财务管理方面。县环卫园林中心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报账4.97万元、工会会员会费未按标准收费;金陵镇白条支付迁坟劳务费用8万元、设备设施未入固定资产账2.53万元、大额支付现金12.99万元、无公函支付餐费0.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使用不规范;县人民医院非税收入未缴存财政专户39.71万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0.23万元、违规支付应由医院职工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0.1万元;青云集团公司擅自减少实收资本1000万元、历年来资产负债率水平临近临界面、公司长期负债过高,还本付息风险压力较大。
对于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县环卫园林中心等部门已完成整改12个,持续整改4个,未到整改时限正在整改7个。
三、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
2022年10月,新田县审计局对钱海平任金陵镇党委书记和邓艳华任金陵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的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发现: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监管不到位、在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岸坡堆放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村级河长未完成巡河任务、生态护林员管理不规范、对金陵污水处理厂管理不到位等7个问题,提出审计建议4条。对于发现的问题,金陵镇正持续整改。
四、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为更好发挥国家审计在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增强提质增效中的作用,县审计局组织实施了2个政府投资项目:一是新田县杨家洞水库管理所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发现存在已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工程未列入“固定资产”账户科目、擅自变更立项批复及施工图设计的规模和内容、公租房项目结余资金0.28万元未按规定缴国库、施工单位未编制工程竣工档案资料、未委托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进行现场监理、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考核表格未填报、未按照规定的程序装订工程资料档案、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多计算工程造价1.24万元等9个问题,提出审计建议7条,目前已整改完成7个问题,2个问题部分整改。二是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湖南青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项目情况审计,发现存在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日期前后矛盾、擅自变更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银行贷款较大,还本付息风险高、工程管理未按照建设程序规定执行、工程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任意调整项目内容和规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未编制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工程量定额子目套用错误增加工程造价20.11万元等8个问题,提出审计建议5条,被审计单位正在组织整改。
五、上级机关安排审计项目情况
根据省市县审计项目“三级联动”机制,2023年以来共计实施省市安排项目4个,其中:按照市政府交办,对开元(新田)投资有限公司开元·怡华城、湖南方大建设有限公司开元·迎宾城2个房地产实施了专项借款项目预售资金专项审计;受省审计厅委托,对新田县人民法院、检察院财物省级统管改革落实情况实施了专项审计调查。省市安排项目发现的问题及后继的整改由省市审计机关向省市人大报告,不列入本次报告范围。
六、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审计发现问题持续督促整改情况
2022年10月,由县纪委监委、“两办”督查室牵头,县审计局派出专人以部门联动方式组成督查组对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整改到位。县审计局于2022年11月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指出的163项问题,完成整改137项,占问题总数的84.05%;部分整改22项,占问题总数的13.5%;未整改3项,建议终止整改1项,占问题总数的2.45%。2023年2月,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对25项持续整改的问题向12个单位印发整改督促函,截至目前,推动完成整改23项,需移送整改2项,分别为县方达公司违规发放奖金补助和多付工程款问题。后续,县审计局将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汇报同意后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以做实审计“后半篇”文章。
七、对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建议
从审计情况看,财政一体化预算管理体系建设仍有不足,预算编制、预算调整以及各级部门在执行预算时还存在不少短板,对内部控制、风险防范、遵纪守法等方面意识还较为薄弱。为此,审计提出了以下5条建议:一是加强预算一体化管理。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预算不精准、预算调整不到位和预算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县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预算一体化管理,通过整合预算制定与执行环节,更好地协调财政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确保预算制定的目标和预算执行的实际情况相符。严禁出现预算和执行“两张皮”现象。二是强化预算会计账务核算。县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会计政策和会计准则,建立科学的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则和操作流程,规范会计记录和处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和运用,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可比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三是严格执行法律规章制度。县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不得虚增收入,按期据实收缴非税收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和数字化改革。四是夯实内部监督管理工作。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加强部门和基层财政建设,在预算指标分配、审核和资金拨付等环节严格把关,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预警、纠偏、监管职能,推动全县财政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科学、高效运行,不断提高财政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五是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运用财政政策有效保障“三保”支出,促进财政可持续和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坚决遏制债务增量、有效化解债务存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