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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公告
  • 2019-04-23 16:43
  • 来源: 永州新闻网
  • 发布机构:永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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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参与的专项督导组于4月2日进驻祁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进驻以来督导组通过明查暗访,了解了一些线索为全面掌握情况,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决定向广大群众征集涉黑涉恶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信访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6.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类黑恶势力

8.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9.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10.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 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11.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2.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打手市场”等黑恶势力;

13.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具有明显“农村性和团伙性”特点,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的“电信诈骗”类黑恶势力

1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15.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16.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在边境口岸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17.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8.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二、举报方式

为便于广大群众反映情况督导组在祁阳县督导期间,设立举报电话:0746-8362017、0746-3228595设立电子邮箱yzdh8362023@163.com、qyshce110@163.com;举报信邮寄地址:永州市湘永路58号市委318室市扫黑除恶办(邮编:425000)或祁阳县平安路县公安局三楼305室、306室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邮编:426100)督导组在祁阳县信访局门口设置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箱(位于祁阳县复兴路88号)。我们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凡与涉黑涉恶无关的问题线索,请向祁阳县有关部门反映

三、举报奖励

对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由祁阳县公安局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对提供线索打掉保护伞的奖励人民币3-5万元;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判决的奖励人民币4-10万元;以恶势力犯罪集团一审判决的奖励人民币2-6万元;提供线索抓获在逃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人民币1-2万元。

特此公告

永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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