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2-2338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新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湘正德绩评字[2022]第1120号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精神,按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文件要求,湖南正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受新田县财政局委托,于2022年12月6日至12月14日对新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现将该专项绩效评价情况结果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专项背景概况
为考核评价新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统筹整合使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效果,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田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及标准,切实提高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统筹整合使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41号)、《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永人社发〔2021〕11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186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311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以及基础养老金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315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7〕144号),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项目由新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实施,绩效目标是确保新田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居民全部完成参保登记工作,调整提高新田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其最低标准为113元,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13个乡镇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手中,防止虚报冒领、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情况的发生,进而使新田县养老保险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二)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数8,851.93万元,到位资金8,019.46万元,资金到位时间自2021年9月到2022年8月止,其中中央财政补贴6,019.63万元,省级财政补贴1,555.60万元,县级财政补贴补贴444.23万元,合计8,019.46万元,资金到位率90.59%。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如下:
拨付日期 |
用途 |
指标文号 |
资金来源 |
金额(万元) |
2021.09 |
用于发放养老金 |
湘财社〔2013〕30号 |
县 |
444.23 |
2021.09 |
用于发放养老金 |
湘财预〔2020〕311号 |
中央 |
5,627.90 |
2021.10 |
用于发放养老金 |
湘财预〔2020〕315号 |
省 |
1,333.80 |
2021.11 |
用于发放养老金 |
湘财预〔2021〕186号 |
中央 |
391.73 |
2022.08 |
用于发放养老金 |
湘财预〔2022〕150号 |
省 |
221.80 |
合计 |
|
|
|
8,019.46 |
(三)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现场评价及专项资金支出自评报告等资料统计,截止2022年12月14日,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项目资金共支出8,959.16万元,项目到位资金8,019.46万元,资金执行率111.72%。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受新田县财政局委托,湖南正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派出现场评价工作组对新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实施现场评价,评价项目资金8,959.16万元。
三、综合评价结论及指标分析
根据《新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新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我们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2.21分(详见附件2),评价等级为“优”。其中项目决策总分16分,评价得分16分,无扣分项目;项目过程总分26分,评价得分26分,无扣分项目;项目产出总分32分,评价得分29.67分,扣分主要原因有目标完成率未达标,予以扣2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存在发放失败情况,予以扣0.33分;项目效益总分26分,评价得分20.54分,扣分主要原因有新田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未达到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标准,予以扣3.46分,根据满意度调查问卷结果显示,群众满意度为95.51%,予以扣2分。
四、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一)参保居民基本完成登记
从新田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情况来看,新田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为23.25万人,截至2021年12月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23.12万人,参保登记率达到99.44%。
(二)参保居民得到有效保障
新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发放养老金8,959.16万元,使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13个乡镇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手中,同时,将新田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数值提高至月人均117.64元,高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最低标准113元。
(三)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在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新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积极采取措施,有效遏制了冒领、骗取社保基金等行为,使新田县的养老保险事业取得一定的发展,促进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五、存在的问题
养老金发放监管工作不到位。2021年新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发放养老金9,350.31万元,发放失败退回384.18万元,稽核退回6.97万元,实际发放8,959.16万元。经查看2021年度新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养老金凭证,发放失败退回主要原因为居民社保卡、银行卡号存在异常状态,新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在养老金发放前,未对登记信息进行核对。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新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需加强参保人员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理解,严格核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严格落实死亡人员上报制度;建立发放失败及长期暂停待遇人员预警机制,实时清理存量,形成数据比对长效机制。
(二)健全养老金监督管理制度
新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需要及时更新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健全养老金监督管理制度,做好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防止因居民社保卡、银行卡号存在异常状态等情况而导致养老金发放失败,使参保居民得到有效保障。同时,新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还需及时联系养老金发放失败的居民,改正其登记的错误信息,补发相应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