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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新田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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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
2021年度新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湘正德专字[2022]1108号
新田县财政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等文件要求,湖南正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受新田县财政局委托,于2022年12月6日至14日对新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按照社会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组织落实各项养老保险政策的贯彻执行。
2.研究制定新田县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办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完善政策法规的意见。
3.按照社会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个人账户管理、关系转移衔接、待遇核定与支付、稽核认证、职业年金、档案管理等工作。
4.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研究拟定新田县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的政策和规范;承办用地项目单位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收缴、政府缴费补贴年限及金额的核实。
5.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和财务报表编制,开展基金预算执行管理和基金财务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6.负责按时、足额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确保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做好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社会保险稽核检查、社会保险内部审计和风险防控工作,规范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参保行为,审查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对各乡镇(街道)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和监督、考核。
9.负责与税务部门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调、配合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10.负责全县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统计、信息系统应用和维护工作。
11.负责社会保险的宣传、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有关社会保险的投诉举报、咨询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2.负责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各类档案归集、整理、维护、保密、安全工作。
13.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核定,社保中心内设股室9个,分别是:综合室、财会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室、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障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室、职业年金管理室、稽核室、信息统计室。
(三)人员编制
根据核定,社保中心编制33名,其中:事业编制33名。截止2021年年底,社保中心在职人员34名,其中:事业编制33名、临聘人员1名。
二、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度社保中心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不含基金)360.67万元。年初新田县财政局批复社保中心部门预算308.3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年中追加预算52.3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2021年度社保中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不含基金)329.09万元(均为基本支出),结余31.58万元,以前年度资金结转结余0.63万元,2021年年末累计结转结余资金32.21万元。
(二)支出具体情况
2021年度社保中心部门整体支出决算(不含基金)329.09万元,均为基本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使用情况
2021年度基本支出329.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7.38万元,占78.21%。包括基本工资115.58万元、奖金20.68万元、伙食补助9.54万元、绩效工资45.6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6.11万元、住房公积金18.8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93万元。
公用经费71.71万元,占21.79%。包括办公费20.12万元、印刷费7.14万元、差旅费0.72万元、维修(护)费7.53万元、培训费2.56万元、公务接待费1.14万元、劳务费1.47万元、工会经费15.3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1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使用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4.80万元(均为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决算1.14万元(均为公务接待费)。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较202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4.82万元减少3.68万元,下降率76.35%。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按照新田县财政局委托要求,湖南正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前往社保中心对其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的资金全年预算36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60.67万元),决算32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09万元)。
绩效评价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一是召开座谈会,听取社保中心财政预算整体支出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二是对社保中心基础数据资料、辅证材料等进行审查核实。通过以上方式全面了解整体支出的基本情况,为评价结论提供依据。
四、综合评价结论
总体上社保中心部门职能定位明确,与“三定”方案相符。能够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同时能够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但在预决算编制、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根据《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2021年度社保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0.2分(详见附件2),评价等级为“优”。
五、各项指标评分结果分析
(一)投入(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4.7分)
1.预算配置(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4.7分)
(1)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4.7分)
根据社保中心提供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相关文件,2021年度在职人员34名,“三定”方案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33名,在职人员控制率为34名/33名*100%=103.03%。根据评分标准,扣0.3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社保中心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1.14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4.82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1.14-4.82)万元/4.82万元*100%=-76.35%。根据评分标准,不扣分。
(3)重点支出安排率(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结合社保中心实际情况考虑,此评分标准不适用,按满分计算。
(二)过程(指标分值40分,评价得分31.5分)
1.预算执行(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3分)
(1)预算调整率(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3分)
社保中心2021年度预算批复308.31万元,年中调整52.36万元,预算调整率为52.36万元/308.31万元*100%=16.98%。根据评分标准,扣2分。
(2)预算执行率(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社保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360.67万元,决算329.0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29.09万元/360.67万元*100%=91.24%。根据评分标准,不予扣分。
(3)“三公经费”控制率(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社保中心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4.80万元(均为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决算1.14万元(均为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14万元/4.80万元*100%=23.75%。根据评分标准,不予扣分。
2.预算管理(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0.5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社保中心已制定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财务、业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根据评分标准,不予扣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社保中心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已使用的资金未发现存在截留、虚列支出等情况。支出依据充分、附件合规、手续完整。根据评分标准,不予扣分。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2.5分)
社保中心预决算信息公开不准确。根据评分标准,扣0.5分。
(4)政府采购执行率(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0分)
社保中心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69.45万元,实际政府采购44.90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44.90万元/69.45万元*100%=64.65%。根据评分标准,扣4分。
3.资产管理(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8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1分)
社保中心已制定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但未实行贴标管理,未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根据评分标准,扣1分。
(2)资产管理安全性(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4分)
社保中心固定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但固定资产财务账与卡片账不符。根据评分标准,扣1分。
(3)固定资产利用率(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社保中心2021年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08.28万元,实际在用固定资产108.28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8.28万元/108.28万元*100%=100%。根据评分标准,不扣分。
(三)产出(指标分值25分,评价得分25分)
1.职责履行(指标分值25分,评价得分25分)
(1)实际完成率(指标分值7分,评价得分7分)
社保中心按照2021年年初工作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工作任务,根据评分标准,不予扣分。
(2)完成及时率(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社保中心按照年初工作计划确定的时限完成了计划安排的工作任务,根据评分标准,不予扣分。
(3)质量达标率(指标分值7分,评价得分7分)
社保中心2021年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一致,工作质量达标率为100%,根据评分标准,不予扣分。
(4)重点工作办结率(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结合社保中心实际情况考虑,此评分标准不适用,按满分计算。
(四)效果(指标分值20分,评价得分19分)
1.履职效益(指标分值20分,评价得分19分)
(1)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4分)
社保中心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但未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根据评分标准,扣1分。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评价小组设置了问卷星满意度调查,有效问卷202份,调查结果满意度较好。根据评分标准,不予扣分。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总体上社保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成效较为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动全民参保行动
截至2021年12月底,三大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7.5万人,征收养老保险费23,894.99万元,发放养老金47,844.81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1.98万人,同比增加0.05万人,征收保费7,387.23万元,发放养老金18,612.8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24.19万人,同比减少0.0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收养老保险费3,432.15万元;发放养老金8,959.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人数1.33万人,同比参保人数增加0.03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收保费13,075.61万元;发放养老金20,272.82万元。征收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146.20万元,发放养老补助794.08万元。
(二)企业养老保险参保扩面
召集工业园、税务、人社部门开展企业社保参保扩面工作部署会;领导深入工业园区调研,组织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全年企业职工新增参保2849人,扩面工作取得了成效。2021年,社保中心被评为全市养老保险工作优秀单位。
(三)专项整治受到省、市表彰
问题整改、违规追缴均全部完成。2021年,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多次发文通报,要求各县区以《新田县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回头看”立行立改工作实施方案》为蓝本,做好立行立改工作。2021年,社保中心被评为全市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要情预警处理先进单位。
(四)完成社保基金管理防风险堵漏洞专项整治和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回头看”工作
全县完成参保和待遇核查30.75万人,社保卡核查37.53万张,核查表采取核查员、村、镇三级联审签字确认,做到核查结果真实可靠;查处违规冒领、骗取社保基金1198人,追缴违规冒领人数1198人,追缴违规基金108.91万元,问题整改全部完成;移交纪委监委基金要情案件2起,案件线索19条。打击了违规领取养老保险问题势头,维护了社保基金安全。
(五)优化服务、高效运作、健全管理体系和服务网
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特点,提供更加贴心暖心的社会保障服务;针对企业参保登记等业务流程不熟悉问题,结合行政审批和放管服改革工作,配合行政审批局落实企业一站式服务窗口;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继续实施审批提速“两个1/3”工程,提高62%的即办件比例;继续推进网上审批,每月平均网上审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业务351条;推进政务服务公开运行,实行权力清单制度,扩大门户网站公开办事事项,法定依据,办事流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七、存在的问题
社保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资金管理和绩效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绩效目标管理不规范
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管理不规范。年初预算编制中,未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绩效目标也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产出和效益指标值予以体现。
(二)业务管理不规范
固定资产财务账面金额与卡片账面金额不一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财务账面原值108.28万元,卡片账面原值195.83万元,差异87.55万元。
(三)资产管理不规范
资产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未按相关资产管理要求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未对各办公室资产张贴资产名称、数量等关键信息的资产标签。
八、有关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改进措施与建议如下:
(一)完善年度绩效目标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建议社保中心在年初预算编制中,加强年度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明确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的设定要依据充分,并符合业绩水平和客观实际情况,同时制定可细化、可量化具体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绩效指标的设置不宜过高或过低,在以上年度完成情况为基数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指标完成过程中的各种因素,避免出现指标设置过高无法实现和指标设置过低不符合业绩平均水平的情况,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指标增长机制,加强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构建一个科学、合理、规范的绩效考核体系,避免目标绩效管理流于形式。
(二)严格执行管理制度,规范管理
一是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找出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与总账系统不相符的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使二者数据保持一致;
二是建立日常对账制度,资产新增、分类、折旧、变动、处置等操作同步进行,且总账系统的操作应建立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已进行相关正确操作的基础之上。
(三)加强资产的精细化管理,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加强对资产的精细化管理,明确固定资产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的采购、日常管理、维护、报废等相关制度和审批流程,按固定资产明细及分类建立资产明细台账,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同时对实物资产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达到报废和毁损状态的固定资产,应向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未经批准的资产不得随意处置,从而达到提升资产管理水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