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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80016/2019-15932 分类:  
发文机关: 新田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9-09-11
名称: 新田县司法局2018年整体支出
文号 :    
新田县司法局2018年整体支出
  • 2019-09-11 15:19
  • 来源: 司法局
  • 发布机构:新田县财政局
  • 【字体:   
新田县司法局2018年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新田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新财绩函〔2019〕2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司法局主要职责为: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组织实施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指导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负责管理县本级公证机构。
5、会同有关部门对刑满释放和期满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安置帮教工作。
6、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8、负责仲裁登记工作;指导管理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9、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和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以及基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建设工作;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和警务工作。
11、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新田县司法局内设7个职能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计财装备股、法制宣传股、基层工作股(律师公证管理股)、社区矫正股、政策法规股(司法鉴定管理股)、政工人事股。司法局机关及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为46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数84(其中聘请人员38名),退休人员19人,实有车辆1台。
    (三)2018年重点工作成效
  1.法制宣传工作有亮点在枧头举行全省宪法学习宣传启动仪式、156个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开展了新《宪法》学习讲座、1000余名县科级领导干部参加了新《宪法》集中学习、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学校”活动10次、1000余名学生到县宪法主题园参观学习、700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上《如法网》开展了新《宪法》网上学习活动、发放《宪法》单行本5000余册、《宪法》动漫手册1500册、播放《宪法》宣传专题片、学习《宪法》公益广告100余场次。开展“送法下乡”“访民情 解民忧”活动18次,领导发表电视讲话1次,上法治课163场次,参加人数达16000人次,赠送各类法律书籍10000余册,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0余份,出宣传栏242期,展出展板160余块,悬挂横幅80余条、出动宣传车12台次,收集各类情况反映信息200余条,今年在去年建成的“法治文化宣传一条街”、提质改造“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法治公园、法治广场”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省、市关于“法治文化3+1建设”的工作要求,做好了“法治公园、法治广场”工程的询价、招标、开工建设工作,先后在电视台开设《法治在线》《天天学法》法治栏目,在新田政府网开设了《法治新田》栏目,在村村通中开设了《普法故事》栏目,利用移动平台发送了普法短信、普法手机报,有力的推进了“互联网+法治宣传”。 出台《国家机关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40个责任制国家机关分别开展了新《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收集了案例,交县委法治办备案;递交了2018年度的述法报告。
2.基层管理工作出成效
积极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截至目前,我县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574起,调处成功570起,调解结案率100%,成功99%。共防止群体性上访24起,制止群体性械斗6起,防止民转刑4起,其中通过运用“三调联动”机制化解信访积案5件、刑事和解数35起、诉调对接数15起、治安调解数120起、驻派出所调解室调处104起。按照湖南省司法所规范化建的标准即:司法所外观、司法所公示栏、司法所“四室一站”上墙内容,司法所工作台账和司法所组织建设正规化、队伍建设专业化、业务工作法制化、所务管理制度化、物质保障标准化”建设司法所。
3.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新突破
全面落实矫正教育工作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社会调查评估、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国家刑罚依法规范执行到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 944人,累计解除 801人,其中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43人,变更居住地31人;累计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1人,累计下达警告处分28次,累计再犯罪0人,重新犯罪率0%,无重大恶性案件发生。
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控工作。积极引导和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形成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截至目前,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63人,其中落实安置人员15人,帮教人员48人,安置率100%,帮教率达100%;均无重新犯罪。
4.党建工作、工作作风、队伍建设出现新的风貌,中心工作全部落实到位。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支情况
2018年总收入597.48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597.48万元。
2018年总支出597.4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9.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64.31万元,占基本支出44.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主要包括部分退休人员抚恤金、生活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等,
3. 2018年经费支出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 6.5万元,比上年减少 12.87 万元,减少66.4%。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 0 万元,比上年减少 0 万元,减少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 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 万元,比上年减少 11.35万元,减少 79 %),公务接待费支出 2.87万元,比上年减少11.13 万元,减少 79.5  %。“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较好的落实了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的要求。
三、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的同时,我局根据单位自身情况结合各项规定编制了《新田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系统规定了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专项资金等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湖南省财政厅新田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新财绩函〔2019〕2号)文件精神,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成立了新田县司法局开展全局系统绩效评价工作组。评价小组采取自查等方式开展工作,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五、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
综合近几年我局批复预算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基本支出经费不能完全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资金缺口较大、保障水平偏低。
(二)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三)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永州市委“九条规定”以及县委“十项规定”,建立本局“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四)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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