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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时间
2024 年 9 月 26 日—2024年12月31日(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二、补贴对象
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个人消费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补贴范围和标准
补贴范围:1.住宅升级和厨卫改造产品:饰面砖、地板、墙板、套装门、床、床垫、沙发、橱柜、衣柜、书柜、餐桌(椅)、书桌(椅)、淋浴器、灯具、洁具15类商品。
2.智能家居产品:蒸(烤)机、微波炉、消毒柜、洗碗机、净水器、软水机、扫地机器人、吸尘器、洗地机、空气净化器(新风机)、垃圾处理器、智能门锁、智能门窗、智能窗帘、智能音箱、智能马桶(盖)、智能家用监控、智能照明、智能床(智能床垫)、智能桌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健身设备、智能服务机器人22类智能家居产品。
3.适老化改造产品:呼吸机、雾化器、制氧机、多功能护理床、移位助行器、紧急呼叫器、无障碍扶手、手动轮椅、电动轮椅、助听器、烟感/燃气火灾报警器、智能药箱、定位器13类适老化改造所用商品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要求的商品按购置发票总额给予15%一次性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商品限申请1次补贴,每类商品补贴金额不超过2000元。每位消费者补贴金额总计不超过3万元。
每套住房申领补贴次数不限制,但每个申领人单品类限申
请一次。
四、申领步骤
1.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在我县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POS机刷卡支付购买补贴范围内商品。
2.消费者下载中国银联云闪付APP,于2024年10月10日10:00至2025年1月10日24时期间登录云闪付“家装厨卫焕新”补贴申领入口,根据发票开具所在地选择对应市州的县市区提交申请资料。
申请补贴所需资料如下:
(1)申领人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或购房合同首尾页图片(农村宅基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村委会证明),此资料为现场上门核验备用。
申领人提交的不动产权证书上载明的产权人或购房合同上载明的购买方可以是申领人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申领人可提交结婚证、户口本等用于证明亲属关系。申领人为租户的,可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及房东的不动产权证书。
申领人提交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或购房合同上载明的住
房地址应是补贴商品实际收货地(安装地)。
(3)商品销售企业开具的湖南省增值税发票图片。申领人在活动期间,补贴范围内的每类商品限上传1张发票,同一发票不得重复申请。
(4)POS机刷卡小票及对应交易的银行卡照片。申领人须至少提交1张且最多5张POS机刷卡小票,刷卡交易总金额须与发票金额一致。
(5)消费者购置商品开封后的实物照片。(能辨别商品已收货,建议打开包装盒开封后拍照,相关商品信息清晰)
不要求橱柜、衣柜等周期长的定制类商品提交购置商品开
封后的实物照片,可用合法有效的定制合同替代实物照片(上传 包含产品类别、双方信息、交付时间、价格等关键信息的合同页面)。
(6)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可要求消费者补充提供其他佐证资料。
申请资料中的图片信息须完整、清晰且无修改痕迹,否则将退回申请。材料提交后,需自主登录平台及时查看审核状态。逾期未申领或因申领资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真实等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均不予补贴。
五、电子红包核销规则
消费者可在平台APP—“我的红包”中查看本次活动补贴电子红包。消费者在平台APP可受理的线上、线下商户及平台APP内商户使用,可使用电子红包抵扣订单金额,具体以支付结果为准。
六、咨询热线
县科商工信局咨询热线:0746-478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