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3-2345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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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即将到来,新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正在全县开展“年关守护(2023)”行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根据往年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新田县消费者委员会、新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春节消费发布如下消费警示。
一、年货购物,理性对待优惠促销活动。
春节临近,广大消费者开始置办年货,许多商家也趁机推出各种促销活动吸引眼球,诸如向消费者推送优惠券、折扣券、赠券、赠品等,在使用中又设置许多复杂的限制条件让消费者眼花缭乱,如有的赠券只能购买商家指定的商品或购满规定金额后方能使用,有的商品标注价格优惠,但实则没有优惠甚至高出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等。广大消费者要保持理性,按需消费。
二、外出就餐,卫生安全。
消费者在外出就餐时,应注意查看餐厅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等相关证照。就餐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等,就餐后索取发票和相关凭证。建议选择食品安全条件较好、设施齐全的餐厅就餐。
三、预付消费,小心谨慎。
节日期间商家会提供多种优惠条件吸引消费者办理预付卡,但预付式消费会出现个别不法商家不按照承诺履行、商家跑路、消费者退卡难等消费隐患风险。因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预付卡时务必要理性谨慎。拒绝一次性存入过多金额,以免商家关门跑路导致消费者财产受到损失。办理预付卡时要和经营者签订合同,通过合同约定商品或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款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购买烟花爆竹,到正规场所。
每到春节,各类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骤增。为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到正规场所购买资质齐全的烟花爆竹,同时要到规定的安全场所进行燃放,防范因质量问题或者燃放地点不当带来人身财产损害的风险。
五、网络购物,验货后再签收。
随着网络购物的迅猛发展,许多消费者选择通过网购的方式购买年货。不少不良商家利用消费者不当面验货的习惯,向消费者寄送空包裹或劣质商品,让消费者签收后难以“自证清白”。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签收包裹之前,务必要认真验货,查看商品质量、型号、颜色等是否与自己所购商品一致,如若不一致,一定要拒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