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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80016/2019-13430 分类:  
发文机关: 新田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10-16
名称: 关于永州市2019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文号 :    
关于永州市2019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2019-10-16 09:31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机构:新田县人民政府
  • 【字体: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南省2019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56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报省人社厅备案,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调整为:市区(含冷水滩、零陵、经开区)为1380元,九县(祁阳、东安、双牌、道县、宁远、江永、江华、蓝山、新田)及两管理区(回龙圩、金洞)为12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调整为:市区为13.5元,九县两管理区为12.5元。适用时间从2019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请按标准执行。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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