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18-0229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扶贫办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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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我县实施的教育扶贫政策
从幼儿园到高中阶段,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都有享受扶助政策。享受的方式分为四种:一是减免费用;二是打卡发放;三是现金发放;四是自愿申请。
(一)“减免费用”部分
项目内容: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免学费、课本费、教辅材料费、作业本费、高考中考高中学考报名费。享受对象:所有在新田各类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方式:入学报到时免交
(二)“打卡发放”部分
1、贫困幼儿补助
发放对象:所有在新田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发放标准:每人每学期500元
2、贫困住宿生生活补助
发放对象:所有在新田县内小学、初中阶段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寄宿生。发放标准:小学每人每学期500元;初中每人每学期625元
3、高中助学金
发放对象:在新田一中、二中、德恒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高中学生。发放标准:每人每学期1500元
4、中职助学金
发放对象:在新田县职业中专(技工学校由人社局发放)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发放标准:每人每学期1000元(发两年)
5、贫困生生活补助
发放对象: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小学、初中阶段在新田就读但未在学校寄宿的以及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中职阶段未在新田就读的。发放标准:每人每学期200元标准发放贫困生生活补助。
6、雨露计划
发放对象:就读于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职高专院校、技师学院已注册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本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校就读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辍学、休学和保留学籍不纳入扶持范围。发放标准:每人每学期1500元(由扶贫办实施)
(三)“现金发放”部分
1、贫困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发放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中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以上)录取的。发放标准:按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2、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
发放对象:到我县基层单位就业人员的2015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发放标准:博士生10000元/年,硕士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8000元/年,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连续补偿三年
(四)“自愿申请”部分
项目名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对象:我县户籍的在校大学生。申请标准:专、本科学生原则上最高不超过8000元/年,研究生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2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