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80016/2020-18866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新田县公安局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二、申报材料:1 .分户人居民户口簿 (必须) 2 .分家协议书或结婚证或离婚证或离婚判决(协议)书等分家(婚姻)变化凭证材料 (必须) 3 .下列材料之一: (1)私房房产证或公房租赁契约或其他证明申请人拥有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的判决书、公证书等凭证材料。 (2)属无房产证的合法建造房屋,不能提供房产分割资料的,提供村(居)委会证明,或者新申请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或房屋建设许可证。 (必须) 4 .其他材料1 (非必须) 5 .其他材料2 (非必须) 6 .其他材料3 (非必须)
三、收费标准:1 .免征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 :0元
四、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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