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前
整改后
新田新闻网(记者 卓宇斌)根据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和中央、省、市环保督察(暗访)交办问题和群众信访问题清单指出的新田县三湘玻璃纤维厂采取的“两断三清”措施未彻底,生产车间外还有原材料、生产废渣及设备未清除彻底等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全力打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高水平生态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新田县三湘玻璃纤维厂位于新圩镇山水塘村新圩水电站内,总投资30余万元,主要生产玻璃纤维,生产原料是钢化玻璃厂的边角废料,生产设备为拉丝机、络纱机、陶土坩埚等,生产工艺为陶土拉丝,污染防治设施为硬化的沉淀循环池,企业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中规定的淘汰落后产能。2023年6月21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县科工局、水利局、新圩镇政府联合将该处工厂关停。
接到本次问题清单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令县水利局牵头、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县科工局、新圩镇政府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及时全面彻底,有效压实整改责任。
“我县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接到三湘玻璃纤维厂的交办件以后,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科工、水利、环保等部门联合行动、联合执法,对三湘玻璃纤维厂进行了‘两断三清’的关闭政策,目前已经基本完成整改任务。”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专职副局长夏利明说道。
目前,三湘玻璃纤维厂厂房由县水利局贴上了封条,用于生产的玻璃原材料和生产废渣已全部清运,厂区用于生产的水、电在相关部门的执法中处于关停、切断状态。
“我们按照淘汰落后产能的要求,对这个玻璃厂进行了‘两断三清’的处置措施,生产设备、生产原材料和生产产品都进行了清运清除和断水断电。”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毅说道。
下一步,新田县将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回头看作为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的“磨刀石”,注重举一反三、由点到面、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细查同一行业领域、同一问题类型、同一市场主体,深挖责任、机制、作风、能力等深层次根源,系统性提升环保治理能力,整体带动生态环境问题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