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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捐赠档案资料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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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捐赠档案资料的倡议书
  • 2022-09-14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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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来,从结绳记事到刻契铸鼎,从甲骨金石撰文为录到简牍缣帛纸墨为凭。档案,是人类社会记录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日常生活各个领域的真实凭证并绵延不绝,作为人类文明共有记忆的积累保存,伴随着文字和国家的出现而诞生。

档载千秋岁月,案存百年历程。新石器时代,新田境内已有人类繁衍生息。春秋战国时期属楚地,秦至汉初属长沙郡。崇祯十二年(1639年)建县,至今已有383年的历史。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担负起“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重要职责,抢救散存于社会各界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进一步发掘我县历史文化资源,充实县档案馆馆藏,提升档案馆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中共新田县委办公室(档案局)、县档案馆特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及社会各界人士发出倡议,诚征新田县各个历史时期的相关文献、图片、音像、实物等各类资料和档案

一、活动时间

    本活动长期有效。

二、捐赠资料范围

(一)涉及新田各时期的圣旨、诏书、手谕、奏折、电报、嘉奖令、委任状、公报、告示、报纸、刊物、图书、地图、图表、往来文书、印章,各种年谱、族谱、家谱、墓志、碑文、契约、证照、货币、证券、票证、商标、照片、纪念章、奖章、旗帜和牌匾等。

(二)历代编印记述新田历史面貌的各类史、志、鉴、图书、报纸、杂志、画册、图集、内部刊物及反映新田情况的小说、散文、诗歌、戏曲以及各种书画作品等。

(三)历代反映新田地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发展历程的重要文字、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

(四)反映新田县域内民族特色、历史变迁、城市发展、地形地貌、人文环境、名胜古迹、物产资源、自然灾害、风土人情、民族宗教、方言谚语、奇闻异事、名企、名店、名品等各种档案资料、实物等。

(五)地下党组织和老红军等革命人士在新田进行革命活动时形成的文件、名册、传单、宣言、会议记录、笔记、书信、日记、刊物、讲话、照片、立功证书、使用过的实物,以及后来撰写的反映新田革命斗争的传记、回忆录等。

(六)各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国家领导人及省级主要领导来新田从事公务活动形成的文字材料、手稿、题词、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

(七)新田籍或曾经在新田工作过的享有较高声望的教授、专家、学者、文学家、艺术家、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全国劳模、战斗英雄、革命烈士及担任省部(军)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官员在工作、生活及社会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手稿、信函、笔记、论著、艺术作品、印刷出版物、证书、奖品、照片、音像、实物等。

(八)新田县各行业、单位、个人荣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奖杯、奖牌、证书、文字材料、声像资料等。

(九)新田各个历史时期的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点建设工程项目、重大科研成果等所形成的文件材料、照片、录音、录像等。

(十)新田县各级机构、组织在政务活动、外事活动或者社会交往中接受的锦旗、牌匾、字画、礼品等实物。

(十一)反映新田县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物、文字、照片、录音、录像等。

(十二)新田产业开发区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形成的文字、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

(十三)其它具有较大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献原件。存有上述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实物,档案所有人可直接向新田县档案馆捐献。凡捐献的档案资料、实物,经档案馆鉴定具有进馆价值的,由新田县档案馆永久保存,并向捐献者颁发档案捐献证书。

(二)无偿捐献复制件。存有上述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实物,经档案馆鉴定具有进馆价值,档案所有人不愿捐献原件的,新田县档案馆可以提供复印、扫描、拍照等服务,复印、扫描、拍照后原件归还档案所有人,复印、扫描、拍照件在新田县档案馆保存,并向捐献者出具档案复制件捐献证书。

(三)有偿征购。非国家所有的珍贵档案资料,经档案馆鉴定具有较大保存价值,所有者不愿捐献但愿意出售的,视档案资料的具体价值,根据有关规定,双方协商定价,进行有偿征购。

三、其他事项

(一)向档案馆捐献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优先利用该档案,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县档案馆按国家有关法规予以保护。

(二)档案馆对捐献的档案妥善收藏,安全保管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编研开发、陈列展示等,并注明捐献者姓名。

(三)捐献、征购的档案,其所有权属于国家。

(四)捐献、征购的档案资料需提供档案的时间、地点、形成背景、内容简介等相关事项。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共新田县委办公室(县档案局)

联系地址:新田县行政中心509办公室

联系人:文水艳

联系电话:0746-4722002

联系单位:新田县档案馆

联系地址:新田县行政中心人防大楼三楼北313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46-2394677

邮编:425700

邮箱:xtdaj4722002@163.com

      DA4712929@163.com

中共新田县委办公室(县档案局)    新田县档案馆

2022年9月8日               2022年9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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