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建设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25)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政府网信息内容建设工作
建好用好管好政府网站,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重要职责,权威发布政府信息、科学解读重要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政民互动渠道、提升办事服务水平是政府网站建设的首要职责和任务。
二、切实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重点工作
(一)强化信息发布更新。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建立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机制,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等政府信息,认真做好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落实工作。加大信息更新力度,动态、新闻类栏目的信息,更新周期不得超过2周;通知公告类、政策文件类栏目的信息,更新周期不得超过6个月;规划计划、人事信息类栏目的信息,更新周期不得超过1年。机构设置、职能等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在信息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更新,特殊原因不能迟于20个工作日。其他信息,在信息产生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
(二)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各级各部门研究制定重大决策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同步做好网络政策解读方案。特别是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政策文件出台时,要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同步推出解读文件。解读政策时,重点解读设置的主要内容、与过去政策的变化与不同点,同时提供相关背景、案例、数据等,还可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增强吸引力、亲和力。
(三)积极回应社会热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灾害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要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
(四)加强互动交流。建立完善公众意见收集、处理、反馈机制,安排专门人员回复、处理网民意见建议。收到网民意见建议后,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无法办理的予以解释说明,不得推诿搪塞。
(五)提升政府网站传播能力。拓宽网站传播渠道,积极利用新技术新应用传播政府网站内容。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共建专栏等方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
三、完善信息内容支持体系
(一) 新田政府网信息更新内容:
栏目名称 | 更新类别 | 时限 | 更新内容 | 更新主体 | 备注 |
领导之窗 | 随时更新 | 5个工作日 |
| 县委办、县政府办、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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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 定期更新 | 2周 |
| 网政办、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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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随时更新 | 5个工作日 | 各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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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定期更新 | 6个月 | 通知、公告、公示。 |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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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规划 | 定期更新 | 6个月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 发改委、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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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定期更新 | 6个月 | 与本单位职能和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 县政府办、法制办、县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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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 | 定期更新 | 6个月 | 各级各部门研究制定重大决策时,要同步做好网络政策解读方案。 | 县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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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信息 | 定期更新 | 6个月 | 人事任免事项;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 | 县政府办、组织部、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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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更新 | 6个月 |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资金信息和其它资金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 县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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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运行 | 随时更新 | 5个工作日 | 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 县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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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 | 定期更新 | 6个月 | 住房保障、政策、公示、热点解答等 | 县房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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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 | 定期更新 | 6个月 | 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工作动态、食品安全知识等。 | 县药监局、县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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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 定期更新 | 6个月 | 环境保护状况、政策法规等。 | 县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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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 定期更新 | 6个月 | 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 | 县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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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 定期更新 | 6个月 | 相关工作动态和政策法规 | 县三非办、国土资源局、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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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 | 定期更新 | 1年 | 群众来信、回复 | 县委办、县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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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征集 | 定期更新 | 1年 | 网上调查征集活动 | 县网政办、县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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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网上政务服务虚拟大厅 | 定期更新 | 1年 | 办事指南、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中提及的表格和附件下载 | 县审改办、县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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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栏目 | 定期更新 | 1年 | 其它栏目 |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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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应主动与新田政府网衔接,按要求及时公开信息。
(二)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责任。网站运行部门要严把编辑环节关,明确编辑责任,做好信息内容接收、筛选、加工、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严格政府信息公布前的保密审查,防止失密泄密。
(三)规范外包服务。对于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工作,可以采取外包服务的方式开展。要划清自主运行和外包服务的关系,明确职责,细化外包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要求,切实做好监督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推进集约化建设。为保障技术安全、加强信息资源整合,避免重复投资。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要利用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设子站、栏目、频道等。
(二)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各部门要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为政府网站建设和信息内容报送提供有力保障,并确定分管领导和信息员,落实信息提供任务。财政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保障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运行维护等经费。政府网站经费中要安排相应的部分,用于信息采编、政策解读、互动交流、回应关切等工作,向聘用的信息员、联络员等支付劳动报酬或稿费。
(三)完善考核考评机制。新田县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和各单位信息报送工作列为相关单位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建立监测通报机制,对网站栏目更新情况实行日常监测,定期通报信息报送情况。
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