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质监局电梯不年检,严重懒政!!!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17-12-13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来信内容:

电梯年检应该是每年一检,但是质监局没有严格执行,也没有督促小区搞年检,像瑞东花园、长湘丽景、新田大院就有电梯到期限未检。

回复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8-01-02
答复内容:

一、关于瑞东花苑、长湘丽景、新田大苑电梯存在超期未检的问题。

1、瑞东花苑5台在用电梯于2017年8月8日向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永州分院申请年度检验。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永州分院于9月14日下达电梯定期检验复检报告,结论为:复检合格,下次检验日期:2018年8月8日。

2、长湘丽景2台在用电梯于2017年8月10向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永州分院申请年度检验。同日,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永州分院下达电梯定期检验报告,结论为:合格,下次检验日期:2018年8月10日。

3、新田大苑10台在用电梯于2017年8月7日向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永州分院申请年度检验。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永州分院于9月13日下达电梯定期检验复检报告,结论为:复检合格。下次检验日期:2018年8月7日。

因此,这3个小区电梯并不存在超期未检的问题。

二、关于反映质监局严重懒政的问题

按照省、市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及新田县人民政府批复的《2017年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计划》(新政函[2017]39号),我局切实履行职责,在严格日常监管的同时,开展一系列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我局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98家,出动监察执法人员330余人次,下达《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84份,并对存在违法行为或整改不及时的18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打击特种设备使用上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了我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新田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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