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尊敬的秦县长您好!恳求救救我们这个清贫的贫困户!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17-12-03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来信内容:

尊敬的秦县长你好!

      我叫邓巍石羊镇塘罗村14组村民,原本一直都是清贫的贫困户,现在我女儿邓欣宜在2017年9月26日17时许,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与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自卸中型货车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现在邓欣宜仍然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外科大楼16层烧伤科住院,事发至今医药费已高达20余万元,且现在还需高昂的医疗费用,恳求秦县长救救我5岁女儿邓欣宜,恳求秦县长和政府能够给与我们提供救助,现在国家政策这么好,请求政府能够给予我们排上脱贫攻坚救命末班车的队伍里面,恳求政府申请低保救助,在此谢谢!                    申请人:邓巍

回复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7-12-11
答复内容:

关于恳求救救我们这个清贫的贫困户的情况回复

 

邓巍:

你好!来信已收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你本人系石羊镇塘罗村14组村民,家住国塘自然村。2017年9月26日下午5时左右,你女儿邓欣宜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发生交通意外事故,镇政府获悉情况后立即派人介入协调,积极向社会倡议发动爱心捐助(共筹集爱心捐款6万多元),并多次组织受伤方与肇事方所在村的村干部帮助协调药费垫付事宜,在多方工作下,肇事方李某与车主支付药费8万元后以经济困难为由再也未支付药费。现公安机关已对肇事方李某实行刑事拘留,正走法律程序,具体赔偿事宜以法院判决为准,镇政府一直关注此事,同时也对你本人启动了民政临时救助程序,已经上报了县民政局审批。

2、你本人,现年30岁,在广东省东莞市一灯饰厂打工;你女儿现年5岁,因你本人与前女友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且已经分手,导致你女儿至今未上户;你父亲邓土生,63岁;你母亲邓英秀,61岁;你本人另有3个同胞姐妹,均已外嫁。在本村建有一栋3层砖混住房,占地面积约110m2

鉴于你女儿邓欣宜遭遇的交通意外事故现已有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综合你家现有生产生活条件,不宜列为低保对象。

                       

        石羊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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