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 城区居自来水落户要收自来水主管道铺设费3000元/户是否合法合规!! | ||||
收文单位: | 县长信箱(新田) | 来信时间: | 2019-08-29 | ||
来信类型: | 其他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尊敬的县领导你好! 在党中央领导下人民生活逐渐走上了小康社念,向中国梦努力奔跑。我们是受益者,感谢你们的辛苦工作!无奈之下特向领导反馈以下几个问题: 1、在城区合法建房,在办理准建证已交63元/每平方费用,在票包括了基础配套费、教育配套费等项目费用,为什么在水电落户时还要交主管网铺设费,而且费用还较高!现在已无奈交下水道铺设费9000元,电落户主线费2000元左右(初装另收的),这合法合规吗? 2、现这位置多数房子已建并入住,需要解决饮用水问题了。到自来水公司落户申请,自来水公司工程部要求收取自来水主管铺设费用6万左右,这还不包括初装水表费用!落户另交!请问这收费是政府有文件精神是否合法合规!!! 十几户居民盼着县长正规领导安排!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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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19-09-09 | ||
内容: |
关于《城区居自来水落户要收自来水主管道铺设费3000元/户是否合法合规!!》来信的情况回复
蒋美林网友: 你好!来信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工作人员就你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你办理准建证交纳的63元/平方米费用的问题 经有关部门查询,你所交纳的63元/平方米的费用,包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异地建设费、水土保持费等费用。此项收费按建筑面积作为计费依据,并开具了相关票据。 二、关于自来水公司铺设管道及水落户费用问题 经调查,自来水公司于2018年11月收到你提交的落户申请,自来水公司按照安装程序前往现场勘查并做出方案。城区供水主管至你所在区域的支管建设费用,由区域内住户共同承担,按照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原则。你处的用水区域需从龙泉大道吉家段主管开口,接支管至你所处区域范围,预算费用是41640元(不含土方开挖费用),该处17户居民均摊支管建设费用,每户2460元。自来水公司收取的费用是按照市政工程给水安装定额收取的,收取依据合理合规,根据湘建价[2016]72号、160号文件。 目前,由于你所处区域各住户之间意见不统一,资金筹集不到位,未能实施。建议你处区域各住户之间相互沟通,统一意见。届时自来水公司将对该区域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以免造成重复建设。 三、关于电落户费用的问题 经调查,供电公司于1月收到你们提交的集体购地建房18户电表落户申请,供电公司按照相关流程前往现场勘查,因你所处用电区域内暂无线路经过,为你们18户集体购地开发建设,用电需从吉家新城配变台区T接架线路到你的购地范围内。供电公司于2018年1月9日答复你们供电方案答复单,设计、施工单位由你们自主选择。根据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383号文件关于核定我市用电新户安装和电力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超过10米线和表后线费用用户另行承担,每增加1米按线材购进价格另加5%运输费及税金。你们选择由新田县恒通电力有限公司施工,预算费用是37800元整,18户集体自愿与新田县恒通电力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并同意每户2100元均摊线路建设费用,具体施工费用是根据你们与施工方协商确定。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供电公司义务为您们提供了电源接入点,并在你们投资建设的线路安装电表。由于你区域各住户之间意见不统一,资金筹集不到位,现由部分住户垫资实施,现已供电。 四、关于下水道铺设费用9000元的问题 该项收费由你处所在区域的村委会收取,秀峰社区工作人员与你联系,你表示对此项收费无异议。 特此回复。
新田县住建局 新田县自来水公司 国网新田县供电公司 2019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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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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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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