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 来信主题: | 政府部门修路 |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来信时间: | 2026-08-05 | ||
| 来信类型: | 城乡建设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 信访内容: | 本人家门口原有水泥道路,修建该水泥路时本人已出资。后因政府修路施工,将原有水泥路面挖开破坏。工程完工后,施工方未将道路恢复原状,原有水泥路现已损毁,无法正常通行,严重影响日常出行,恳请相关部门督促将道路恢复为原水泥路面,多次与施工单位协商无果,社区多次沟通无果,该路段为木山塘村与异地搬迁交界处,希望政府部门能为老百姓做点实事,希望恢复水泥路面,下雨容易积水,出行真的不方便,谢谢 | ||||
| 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26-08-24 | ||
| 内容: |
关于“政府部门修路”的情况回复
黄先生网友: 您好! 我局在新田县政府网“书记信箱”收到编号为M3791F6L信件,高度重视,我单位处置情况如下: 一、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相关路段位于木山塘村与异地搬迁交界处。诉求人所反映的“政府修路施工,将原有水泥路面挖开破坏。工程完工后施工方未将道路恢复原状,原有水泥路现已损毁,无法正常通行,严重影响日常出行”情况属实。 二、处理情况 8月19日下午,我局安排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并联系青云集团使用碎石填补的方式对该路段进行初步修复。为保障修复质量,我局已督促青云集团压实路面,并持续跟进后续施工进展。 三、回访情况 8月24日下午,我局安排工作人员将该回复通过书面形式传达给黄先生,市民表示满意。 新田县住建局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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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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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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