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 来信主题: | 危房改建是否有补贴政策 | ||||
| 收文单位: | 县政府办 | 来信时间: | 2025-12-30 | ||
| 来信类型: | 城乡建设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 信访内容: | 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是新田县石羊镇龙眼头村村民,我家里旧一半已经坍塌,只能重建才能入住了,想咨询一下危房改建是否有补贴?如果有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提供什么材料?去哪里申请?盼复,感谢! | ||||
| 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26-01-04 | ||
| 内容: | 陈明伟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核实陈明伟网友的住房安全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工作情况 为切实回应群众关切,组织石羊镇政府工作人员与村干部紧密协作,共同组建专项核查组,针对您所反映的村内旧房屋坍塌及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事宜,开展了全面的实地核实与精准的信息核查工作。核查组通过现场细致查看坍塌房屋的实际现状、认真调取您的户籍及住房相关信息,确认了以下情况:一是您在村内的旧房屋已坍塌这一情况属实;二是您长期在新田县城居住生活,且在县城拥有一套商品房,住房安全得到了明确且可靠的保障;三是经严格比对农村低收入群体认定标准,您不属于监测对象、脱贫户、低保户等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不存在“危房住人、人住危房”的问题。 二、明确办理结果 办理进度:您申请农村危房改造的诉求因不符合政策条件,未予受理;关于农村建房申请的相关流程及所需材料已全部准确告知,您可按照指导向村两委提交申请。 三、详细说明诉求无法办理原因 根据《新田县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规定,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重点保障对象为“住房不安全且无自筹能力的农村低收入群体”。鉴于您在县城拥有安全住房,不属于政策支持范围,且不存在住房安全风险,因此不符合危房改造申请条件。 再次感谢您对新田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新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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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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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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