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关于永州市新田县永辉大厦排污管道设计违规问题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来信时间: | 2025-05-19 | ||
来信类型: | 城乡建设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一、举报事由 永辉大厦(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龙泉路和永辉路交叉口东北角)在排污管道施工中违反国家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具体问题如下: 1.三楼通气管违规合并 三楼排污立管未设置独立通气管,违规使用顺水斜三通加弯头合并通气管与排污管,违反《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19)第4.6.2条“通气管应独立设置”的规定,导致气压失衡,可能引发卫生间返水、异味问题。 2. 二楼横管缺失通气管 二楼排污横管未设置通气管,若横管连接超过3个卫生器具或长度超限(规范要求DN110管坡度≥6‰),违反第4.4.2条“排水横支管需设置环形通气管”的规定。 二、法律依据 1.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19)第4.4.2、4.5.2、4.6.2条;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竣工验收需符合设计规范”。 3. 要求住建部门对永辉大厦小区3楼排水系统进行现场检测,并出具合规性鉴定报告; 三、诉求 1. 责令开发商立即按国家标准(GB50015)整改恢复三楼独立通气管,补充二楼通气管 | ||||
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25-05-26 | ||
内容: | 关于“永州市新田县永辉大厦排污管道设计违规问题”的情况回复 贺先生网友: 您好! 关于你反映的“永辉大厦排污管道设计违规”我局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永辉大厦项目于2024年12月13日完成了竣工验收备案,相关验收合格资料均已提交至我局备案。2025年5月27日,你本人提交了《永辉大厦给排水竣工图》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已于5月29日通过邮件答复给你。如仍对永辉大厦相关设计存在疑问,可至我局(县人防大楼二楼)反映相关情况。 新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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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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