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违规圈养鸡鸭,噪音扰民、污染环境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来信时间: | 2024-09-12 | ||
来信类型: | 农村农业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碧海龙庭力驰多汽车养护店对面空地有居民圈养了几十只鸡鸭,天气炎热时散发难闻气味。圈养的鸡鸭中还有公鸡,每天凌晨三四点公鸡不停打鸣,吵得人无法入睡。希望有关部门能介入处理。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三十三条 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第三十五条 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 ||||
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24-09-18 | ||
内容: | 关于“违规圈养鸡鸭,噪音扰民、污染环境”信件的回复 锦绣天下居民网友: 您好! 关于碧海龙庭力驰多汽车养护店对面空地“违规圈养鸡鸭,噪音扰民、污染环境”的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9月30日城管执法人员对信件反映情况进行了现场查看。经查,在力驰多汽车养护店对面,有居民自行搭建了一个简易伺养棚,倚靠围墙角而建,棚内有圈养的活家禽数只,环境脏乱差,且影响城市市容市貌,反映问题属实。 二、处理情况 城管执法人员对伺养责任人宣讲了城市禁养鸡鸭的相关法规知识,责令伺养责任人另找地方养殖家禽,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经耐心劝导,伺养人表示理解并尽快将家禽棚搬离。10月8日执法人员到力驰多汽车养护店查看处理情况,现场已无伺养家禽。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会加强区域巡查,继续做好市容市貌管理工作,同时感谢网友“锦绣天下居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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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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