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有关诺金央城二期垃圾池对二期产生环境污染的问题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24-03-17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尊敬的书记,我们是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诺金央宸小区第二期的业主。因紧邻本小区第二期11栋楼旁不合理设置一地埋式垃圾收集点。目前,诺金央宸一、二期的生活垃圾全部收集在该点存放,造成第二期共372户业主深受其害,已入住和正在装修的居民首当其冲,特别是11栋业主其害更甚,整天沉浸在腐臭的环境污染之中,孩子不能专心学习、白天晚上不敢开窗睡觉,严重干扰了我们的正常生活。为此,根据相关规定,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应落实安全高效、以人为本、绿色低碳的理念,并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应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环境卫生收集设施位置以不影响卫生和环境为底线。因此,从本小区11栋楼旁的垃圾收集点在规划、设置和位置选址方面看,均属于不合理设置的公共服务设施。另外,诺金央宸第一期围墙内已合理设置有垃圾收集场所,并不影响第二期业主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的收集。 为确保安居乐业,还我们一个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诺金央宸小区第二期业主特具文请求领导关闭11栋住宅楼旁的地埋式垃圾收集点或者同意我们自行出资填埋该垃圾收集点。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4-03-25
内容:

关于对“有关诺金央城二期垃圾池对二期产生环境污染的问题”的情况回复


邓先生网友:

    您好!

    自收到您提出的“有关诺金央城二期垃圾池对二期产生环境污染的问题”信函后,我局高度重视,4月8日再次委派局相关工作人员,与县环境卫生及园林绿化中心和碧泰环保公司相关负责人去现场进行了调研,并与诺金央城负责人进行了沟通,现将该问题回复如下:

    1、该地埋式垃圾收集站是根据规划要求建设的,不能随意关闭或填埋;

    2、您提出的问题主要是该垃圾收集点产生臭味导致空气污染。经调查,产生该现象的原因是由于垃圾清运不及时(基本上是3---4天一清运),垃圾池清洗、消毒不到位造成的;

    3、为解决空气污染问题,经我局协调,县碧泰环保公司与诺金央城物业签订了相关协议,实现了县碧泰环保公司对该垃圾收集点实行一天一清运,诺金央城物业对该垃圾池实行一天一清洗一消毒。目前,该地埋式垃圾收集点臭味已基本消除(清运垃圾时会有异味),空气污染现象得到了大的改善。


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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