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新煜田新材料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和其他违法行为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23-08-07
来信类型: 劳动和社会保障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廉明的领导您好! 本人之前是湖南省新煜田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员工,由于不适应厂里的工作环境,于7月24日向公司提出离职,公司领导签字同意离职,并于当日办理了离职手续,其他相关事宜一并办结(工资未结算),一星期后我向公司人事部门主管咨询工资事宜,并未给我明确答复。另公司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六天,周六不计加班费,生产车间噪音大、粉尘多,公司没有为员工提供相关防护用品,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劳动法规,后来我到县劳动部门投诉,我来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3楼301室,讲明了我的来由,301室的工作人员态度消极、敷衍了事、不作为,没有认真记录我的申诉事项,只是随便口头答应会处理,后来一直没有答复。 我向领导反映情况属实,希望领导为百姓主持公道,万分感谢,此致敬礼!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3-08-18
内容: 朱韩飞先生:

你于202387在县长信箱的反映情况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1、你反映湖南省新煜田新材料有限公司拖欠工资问题。

经核实,你于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24日在该公司务工情况属实,2023年7月22日你因自身原因提出辞职,该单位于2023年7月24日批准同意。根据该公司规定以及结合实际,7月份工资应在8月份进行核算并在8月底前进行支付,及当月工资在下月底前如实支付。该公司在8月初暂未支付你7月份工资不属于恶意欠薪行为。

2、你反映湖南省新煜田新材料有限公司周六加班不给加班工资的问题。

经核实,你自2023年7月15日入职至2023年7月15日正式辞工,历经一个周末,其中你在2023年7月22日周六进行加班。该公司设立有周末加班调休的制度,因你加班后未进行调休便离职,该公司应按照双倍工资支付你7月22日周六的加班工资。

3、你反映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办事态度及办事效率问题。

经核实,你于2023年8月7日前往我单位反映情况,当日接待工作人员为谢静,谢静告知你劳动保障监察投诉办理流程,并口头要求你提交相关证据资料(劳动保障监察投诉需知在办公室进门处有粘贴,在门外墙壁粘贴有办案流程),同时告知你可以先进行电话联系协调处理,但是根据你提供的湖南新煜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人事张艳丽电话拨打,但是无法接通。工作人员与你并未发生冲突或口角。2023年8月14日我单位再次联系你来我单位与工作人员谢静当面核实上述情况,双方均无异议。

二、处理情况

针对上述核实情况,我单位于2023年8月14日当日再次联系湖南省新煜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人事张艳丽以及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该公司坚持按公司程序在8月底公司整体发放7月份员工工资时再发放你7月份工资,但同意你于15日前往公司进行核算工资。2023年8月15日,你前往该公司核算工资,经核算正常工资及周六加班工资合计837元。经我单位再次协调,该公司同意优先支付你工资。2023年8月15日该公司将你务工工资837元全部支付到位。你在微信对我单位办事态度和办事效率表示满意和感谢。

特此回复。

附件:反映人朱韩飞《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书》、辞工单、工资付款凭证、感谢我单位办事态度和效率微信截图。

 

 

新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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