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办理不动产证及收房所需费用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23-05-18
来信类型: 农村农业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Ada zhang: [图片] Ada zhang: [图片] Ada zhang: 尊敬的县长,现就关于办理不动产证及收房的有关费用向您申诉,办理不动产证开发商给我们列出以下费用,有几项我觉得不合理应属乱收费现象。请帮忙查实。维护我们老百姓的利益. 一:办理不动产证开发商罗列出以下费用 1.宗地图纸费312元----据我所知这个费用按相关法律规定应该是由开发商承担,而不是业主承担,请核实. 2.产权登记费80元---这个应该是属合理的 3.预告登记费80元---这个是否合理 4.契税,印花税----已交 二:开发商列举业主收房费用有以下 1.公共维修基金费---已交 2.住房物业管理费--开发商强制要求必需交足一年,是否合理? 3.装修垃圾清运费2.0元/平方---要求收房必需交是否合理?因为近几年我并不打算装修 4.装修押金--强制要求收房一定要交1000元/户,是否合理,因为近几年我并不打算装修 5.室内可视液晶彩色显示屏---1000元/户,此费用开发商说选择性交,属合理现像,表示理解 6.按揭费用160元---此费用是否合理 ***开发商在房子还没验收通过的情况下在2020年9月1号通知业主收房,但据我所知,8栋在今年2023年3/4月的时候房子才通过验收,那开发商,及物业是否有权利让我们补交2年的物业管理费?且未通过验收的房子通知业主收房是否合法? ***现开发商以我未收房未交齐收房费用不给我办理不动产证是否合理合法? ***我想先办不动产证后收房是否可以,是否属合理合法行办? ***盼早日回复,谢谢!!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3-05-26
内容:


关于“办理不动产证及收房费用”的情况回复


张女士网友:

    您好!

    关于办理不动产证及收房费用事件我局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开发商办理不动产证收取的宗地图纸费是否合理的问题

    经查,宗地图纸费用、产权登记费用、预告登记费用等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责管辖范围内,请向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二、关于反映开发商及物业公司从交房起预收一年的物业服务费和1000元装修押金及按2元/㎡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是否合理的问题

    经查,开发商在与买方签订购房合同时,《房屋买卖合同》及《临时业主公约》中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其中对预收一年物业服务费、1000元装修押金及按2元/㎡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和验收交付条件都进行了约定,根据《合同法》双方签订合同后须遵守和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买方在签订合同时并未提出异议。

    三、关于业主对8栋的房屋验收交付提出质疑的问题

    该小区8号楼的工程质量安全竣工验收证明的批复是2020年8月25日出具,因业主已于2020年9月份收房,而工程质量验收证明是2020年8月25日出具,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物业服务费的计算应从达到交房条件开始计算。

    四、处理意见

    (一)关于开发商办理不动产证收取的宗地图纸费的问题,可向开发商要求出具相关收据,如对收据上的收费定价有异议,建议向县发改委物价部门及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咨询。

    (二)根据民法典第994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同时,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住宅买卖合同第八条、第十一条及第十四条内容,以上问题属《合同》行为,建议双方根据签订的《合同》约定,相互履行住宅买卖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

    特此回复。



新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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