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新圩镇政府种植补贴未拨付问题 | ||||
收文单位: | 县政府办 | 来信时间: | 2023-02-01 | ||
来信类型: | 国土资源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书记 您好! 本合作社于2021年11月9日与新圩镇政府签订伍家村土地开发项目范围种植合同(面积xxx亩),合同约定2021年11月30日完成项目范围内土地翻耕,并按要求种植相应农作物,每亩种植补贴xxx元,指标入库后,每亩补贴xxx元。 现2022年5月,已指标验收入库,但新圩镇政府对本合作社的种植补贴一直分文未拨付。年光在即,合作社的农民工工资、耕种器械等费用均无法支付,敬请书记予以关心,望年前能拨付种植补贴为盼! | ||||
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23-02-14 | ||
内容: | 新田县升丰种养专业合作社: 您好!您关于咨询新圩镇政府种植补贴未拨付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组织镇村干部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1年12月县自然资源局下发了新自然资发〔2021〕13号文件,2018—2019年竣工的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需落实整改措施并进行指标入库。2022年8月,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对新圩镇落实整改面积验收,并完成了指标入库工作。2022年9月新圩镇政府将请款报告上交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2022年12月完成审核,县政府领导也进行了审批。后续我镇将积极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争取将种植补贴早日拨付到位。 新圩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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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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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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