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关于小规模企业工厂用地申请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22-12-21
来信类型: 国土资源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尊敬的书记您好 我是新田县三井镇茂家乡大凤一组兔子岭村 村民罗良辉、本人于2019年租用新田大道源头路口铁皮厂房面积约700平方米、成立小规模公司投资约200万元人民币、生产建筑材料及销售。由于县里规划发展建设、目前租用厂房需要征收。如搬迁再去租别的厂房费用特别昂贵对于一个小企业更本承受不住 加上最近几年疫情状况都是亏损状态。因此我找县里招商办申请工厂用地约1200平方米、因此我去招商办申请土地建设厂房。招商办申请土地建厂房需要达到相应的税务征收才能够申请土地使用且县里没有小规模土地、需达到50亩才可以、对于我们小规模企业更本达不到要求及税务也达不到、所以申请不过。 经过我多方面的了解查看我村庄地段有一片面积约1200平方米的集体荒地、荒坡、也征求了我们当地居民的同意可以租用建设厂房生产建筑材料。工厂建成可以带动我村5到15名村内富余的劳动力、曾加村民收入、改善民生。多次到镇政府国土资源所及镇书记申请用地建设工厂、都不予受理。特垦请书记及县里领导批准用地申请为盼。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3-01-04
内容:

关于“小规模企业工厂用地申请”的情况回复


罗先生网友:

    你好!

    网上来信已收悉,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及调查情况

    反映的问题:由于县里规划发展建设,目前租用厂房需要征收,经多方了解发现三井镇罗溪村有一片约1200平方米集体土地。经核查:你本人于2019年租用了新田大道源头路口铁皮厂房用于生产建筑材料及销售,目前该地段因建设开发需要已被征收。你在罗溪村勘察的约1200平方米集体土地,经镇自然资源所实地查看后发现该地为永久基本农田,不能用于建设工厂用地。同时乡镇无建设小规模企业工厂用地的审批权,乡镇只有设施农业生产规模的临时性用地审批权,因此反映情况失实。建议你本人到县城(或茂家集镇区域)继续寻找建设性用地用于建设工厂,或者租用罗溪村活动中心附近的扶贫车间继续兴办企业。



新田县三井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


相关附件: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只有写信人才能对该回复质量进行评分;请填写写信时系统生成的查询码。
来信人评价:
    查询码:
(注:所有提交的查询码将不在前台页面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