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反映新田县中医医院雷桂花违规违纪
收文单位: 县政府办 来信时间: 2022-12-06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本人反应新田县中医医院雷桂花违规违纪,身份证:431128********0228,多次和雷桂花沟通无果,雷桂花恶意逃避。多次向单位新田县中医医院反映该工作人员雷桂花违纪违规行为,但单位未作出任何反馈,视若无睹。诉求如下: 1.雷桂花,身为新田县中医医院在职人员,作风品行不端。薅群众羊毛,损害群众利益。 2.雷桂花是在我司线下门店以副业经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办理贷款,请核查雷桂花在外是否存在参与营利性活动及经商的嫌疑。 3.雷桂花,此种行为抹黑单位形象,请单位严格督促监督雷桂花履行自身义务,偿还雷桂花故意拖欠我司剩余本金4984.51元。 4.望新田县中医医院相关单位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整顿歪风邪气。 5.雷桂花其用在职证明利用单位在职人员的身份代表单位形象,单位是否可以容忍这类人员继续驻扎在单位,任由这种行为影响政府单位人员在人民心中的正面形象? 望各位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若我本人的诉求无法得到解决,不排除本人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望相关部门严查雷桂花,确定雷桂花是否能在单位中“继续任职”,也希望贵新田县中医医院能给我一个准确的答复。也请相关部门可以及时和我取得联系。 "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2-12-26
内容: 尊敬的“王林林”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新田县中医医院雷桂花违规违纪  
”的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核实情况报告如下:
经核实,被举报人雷桂花,女,35岁,身份证号码:431128198702080228。2016年6月临聘于县中医医院从事护理工作。2020年9月28日雷桂花从该院辞职,其具体去处目前未查询到。鉴于被举报人雷桂花已辞职,我局已无权限对网友“王林林”反映雷桂花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建议您向公安局报案处理。
                   
新田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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