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南城名都小区广场舞噪音扰民,新噪声污染防治法已生效,请依法处理!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22-06-14
来信类型: 农村农业 办理状态: 已评议
信访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湖南省新田县南城名都小区广场内 ,除了下雨天,每天晚上7-9点都有一群人跳广场舞,发出巨大的噪音(>70dB)。严重困扰到周围居民工作休息和身心健康!这个时间段正是小孩晚上写作业的时候,对孩子的学习环境和健康成长产生严重不利影响。小区居民多次劝说叫他们把音量调小均无效。   按照《新田县县城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0)》,居民住宅区噪声限值为昼间55dB(A),昼间45dB(A)。   2022年6月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四条 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   (二)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本人于14号晚上8点多拨打110,接线员说晚上9点后才管这种事。是新法规还没宣传到位吗?   希望相关部门依法处理,还附近居民一个安静居住小区!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2-06-24
内容:



关于“南城名都小区广场舞噪音扰民”的情况回复


乐先生网友:

    您好!

    关于 “南城名都小区广场舞噪音扰民”的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对来信反馈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相关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于2022年6月22日晚上8:30安排执法人员去南城名都小区查看,广场舞噪音分贝已经严重超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广场舞组织者进行说服教育,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整改,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者态度良好承诺整改。2022年6月23日晚上8:00我局执法人员再次过去巡查核实查看是否完成整改,经巡查确定南城名都小区广场舞噪音分贝已减小到正常范围内,整改完成。

    对于广场舞噪音扰民的情况,我局增加了巡查频次,一经发现,及时进行劝导、调解,对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达标,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学习以及其让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的对其暂扣大音响、大喇叭等娱乐设备。

    后续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城区生活噪音执法巡查,不定期与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等相关职责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致力共同为居民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与生活环境。

    衷心感谢网友乐先生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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