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关于小学报名提交房产证的问题
收文单位: 县政府办 来信时间: 2021-08-09
来信类型: 教育文体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 我叫余忠平,妻子高回英,自家小孩在今年秋季报名过程中,遇到不小的困扰,希望政府领导能够给予指导和解决,主要问题是在房屋的产权证明上面没法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我夫妻俩通过辛苦打拼和在亲朋好友处东拼西凑,于2019年通过中恒房地产中介公司介绍,购入幸福里小区三栋三单元房产一套,当时中介和房东即承诺房产证不期即可办理下来,然而不知何种原因此事一再拖延,导致现如今装修入住近一年,小孩报名在即却仍迟迟不能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多方途径和与房东多次沟通了解到的信息说是整个幸福里低层小区均未办理下相关产权证明导致,特提此申请望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能够抽空就以下几点问题给与解释和答复: 1、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此处房产证明迟迟不能办理, 2、现在我需要怎么做才能尽快获得该套房产的产权证明(来年还有一子小学报名需要), 3、小孩报名提交资料中,我应该提交其他什么资料或者证明材料来对此事实予以证明; 4、是否可通过社区证明、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居住等信息来对此予以佐证; 我夫妻俩本就贫困家庭走出来,这些年感恩党和政府的扶贫政策扶持,多年辛苦付出好不容易看到了孩子能够获得良好的公平的教育机会,小孩是每个家庭未来的希望,然而现如今却因为这些超出我能力范围之外的因素导致报名受阻,困扰多日。望领导早日答复为盼!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1-08-16
内容:

 

关于《关于小学报名提交房产证的问题》来信的情况回复

 

网友“余忠平”:

你好!来信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现将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1.关于幸福里小区办证的问题。你所购买的幸福里3栋3单元房屋位于吉家安置地即现在的71宗小宗地范围,根据我县相关情况要求暂停对幸福里小区71宗小宗地上所建楼房不动产权证的办理。

2.关于小孩入学提交哪些证明资料的问题。根据《新田县2021年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新教发〔2021〕49 号)文件精神,符合前三批(类)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范围内有户口或房产的,需提供的入学报名资料: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的家庭出示购房合同、网签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税务发票、银行按揭合同或县房产局提供的已购房证明等。因此,你可以提交上述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情况的佐证资料到招生学校进行入学报名。

3.关于“是否可通过社区证明、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居住等信息来对此予以佐证”的问题。目前我县中小学校招生政策中未要求房屋权利人提供实际居住证明,你可将其作为入学报名的辅助资料。

相关招生入学政策请咨询新田县教育局基教股,联系电话:0746-4783663。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新田县教育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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