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关于烟花爆竹宣传车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21-06-16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书记,您好,前日在路上碰到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车,车上贴的标语为“烟花爆竹宣传车”,未含“禁止”,“反对”等类似含义字眼,恐引起歧义,因此写信反馈建议,若有不妥或考虑不周之处,还望指正。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1-06-28
内容:

关于 “烟花爆竹宣传车”的情况回复


蒋先生网友:

  您好,

  关于“烟花爆竹宣传车”的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6月24日到烟花爆竹公司调查,经调查:发现您反映的车辆并不是我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燃宣传车,而是烟花爆竹公司宣传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非法买卖的宣传车。(烟花公司宣传车已到公安局、安监局备案)

  衷心感谢蒋先生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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