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关于强烈要求拆除噪声污染源的报告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21-01-09
来信类型: 环境保护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尊敬的唐书记: 您好!新田县盛世龙岸叶波大润发超市的中央空调压缩机设置在超市四楼顶面,空调压缩机未采取任何防护隔声措施,自2020年9月23日开业以来,压缩机产生的噪声使盛世龙岸北区2栋、3标、4栋、5栋、6栋、10栋的业主和附近的居民深受其害,严重影响了业主和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工作、学习和身体健康,所产生的噪声污染使业主和附近居民夜间不能入睡,白天不能正常体息,导致小区居民出现了头痛、心慌、恐惧、烦燥、坐立不安等症状,有的业主甚至将所有门窗紧闭,但也难免受到噪声的伤害。我们曾多次口头、电话、书面向环保、城管、公安、社区等相关部门反映,相关部门和业委会多次与超市进行了沟通,超市于2020年12月底对压缩机进行了简单隔离,但隔离措施无任何隔声效果,所产生的噪声仍严重影响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工作、学习和身体健康。为切实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业主的身体健康,还业主和居民一个安全、安静、环保、文明、舒适的良好生活环境(居民住宅属于噪声敏感建筑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湖南城市综合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我们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强烈要求拆除盛世龙岸叶波大润发超市设置在四楼顶面的中央空调压缩机噪声污源。谢谢! 盛世龙岸北区业主委员会 2021年1月7日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1-01-25
内容:

关于“强烈要求拆除噪声污染源的报告”的情况回复

盛世龙岸业主委员会:

  您好!

  收到您们的信件后,贺朝群局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监察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中反映的新田县盛世龙岸叶波大润发超市工商注册名是新田县叶波大润发双碧超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叶士火,注册资本叁拾万元,营业面积约6000平方米。

  二、调查处理情况

  1、2020年10月9日,接叶波大润发超市噪声污染投诉后,我局监察人员与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现场查看和监测,该超市在四楼楼顶安装的室外水冷空调机组无噪声防治措施,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影响。我局工作人员要求该超市立即进行整改,对室外水冷空调机组安装噪声防治设施,防止噪声扰民。

  2、2021年1月22日,接领导批示件后,我局联系盛世龙岸业主代表一起到叶波大润发双碧超市现场处理。经查看,该超市对室外水冷空调机组已安装噪声防治设施,但室外水冷空调机组水泵未安装防治设施,产生的噪声比较明显;我局监测人员在业主代表家里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未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声功能区标准。

  三、处理建议

  1、责令新田县叶波大润发双碧超市有限公司立即对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整改完善:对室外水冷空调机组水泵安装噪声防治设施;对已安装的噪声防治设施加装吸音棉。

  2、在日常经营中注意开机时间,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关于“强烈要求拆除噪音污染源的报告”的情况回复


盛世龙岸北区业主委员会:

  你好!

  关于“强烈要求拆除噪音污染源的报告”的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投诉后,我们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情况了解,针对叶波大润发超市噪音扰民问题,联合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对压缩机工作时发出的声音进行了检测,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虽未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范围,但县环保局仍对其下达了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告知书。后续我局将加强该区域日常巡查,给居民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衷心感谢各位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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