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反映橄榄珑庭小区开发商不给购房合同等资料的问题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20-08-27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评议
信访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在新田县橄榄珑庭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由于是首次购房,对商品房的交易程序原来不清楚,我想这应该也是许多普通购房户的一个通病吧,现在包括购房合同在内的一些购房资料都被开发商卡住不肯给我们,境况非常被动,虽与开发商多次交涉但仍无果,不得已向领导反映求助,望能解决。 一是购房合同。当时开发商的售楼员拿着合同约我们到政务中心去签字,我们被审核身份后按要求签了合同,我记得当时我们至少签了五份,售楼员等我们签完字后,说合同还要去备案,便将合同全收走了。之后我们多次向开发商讨要应给我们的那一份合同,但他们却一直不给,期间我们还在售楼部因讨要合同遭到售楼员谩骂。这种不给对方合同文本的做法性质太恶劣。 二是物业维修基金专用收据。我们购房时除支付房款外,开发商还向我们收取了两万多元的各类代收款,其中就包括了物业维修基金,问过开发商,他们说维修基金已交到了县房产局,但向他们索要房产局为我们开具的物业维修基金专用收据时,开发商却扣着不给我们,多次讨要无果。物业维修基金专用收据是我们的交费凭证,代办人扣压不给简直不可理解。 三是预告、预抵押登记证明。这个资料也是应给购房人的,开发商办后一直拿在自己手里没给我们。现在我们办购房补贴时县房产局(现在叫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要求我们提供这个资料,所以开发商也应将这个资料马上还给我们。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0-09-03
内容:

关于“反映橄榄珑庭小区开发商不给购房合同等资料的问题”的情况回复


李先生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通过调查了解,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你反映的购房合同未给你的问题。我中心通过与你和开发企业的调查了解到,你所说的“购房合同”是《网签合同》,你的购房时间是2017年,而当时网签系统才刚上线运行不久,《网签合同》也只是提供给其他部门,现在你已办理了抵押按揭业务,所以《网签合同》是无法打印出来,如果你有需要,我中心可以给你出具证明。

  2、你反映的物业维修资金票据未给你的问题。开发商已承诺先给你一个复印件,等办出不动产权证,结清双方的账后会把所有票据给你。

  3、你反映的预告、预抵押登记证明未给你的问题。这个证明是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可以由你本人办理,或者是你授权委托开发企业代办,如果开发企业没有你的授权是无法办理,也就无法直接提供预告、预抵押证明。

  特此回复


新田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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