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关于买了学区房却变成了插班生就学困难的问题 | ||||
收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来信时间: | 2020-07-29 | ||
来信类型: | 教育文体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尊敬的县长和书记: 你们好,我是新田县栗里洞村的村民郑梅女士,于去年2019年4月份在新田县城开元怡华城购房,购房位置正属于芙蓉学校的学区房位置,考虑到为了给小孩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和好的成长空间,才选择上县城购房,当时我们告诉售楼部的销售员,小孩已经在乡下上一年级了,如果买房后小孩上来读书就已经成了插班生了,那还可以进芙蓉学校读书吗,那时售楼部的销售人员告知我们说,可以来这里读书的,在他们怡华城买房按区域划分学校的话就是划分到芙蓉学校读书,这个不用担心,所以我们才签了购房合同,在怡华城买了房子。 如今我小孩下班年就要读三年级了,我们想下半年九月份就转上来到芙蓉学校读书,让售楼部的销售人员代交一下小孩的个人资料,但是现在听售楼部的人员说芙蓉学校不接收插班生,他们还说了一大推关于插班生和在他们那里买房没关系的话题,那么我想请问县长,如果我在县城买了房子,而且还是公认的学区房,我住在县城,我小孩子不在县城读书那我小孩去哪里读书呢,问题是我买房到县城就是为了给小孩子读好书,受到好的学习教育,现在就因为是插班生却不接收我的小孩,这个天理何在,道理怎么说得过去,我请求县长帮我做主,帮我解决这个插班生就学困难的问题,为此我真的会非常感谢,感激不尽的。 | ||||
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20-08-05 | ||
内容: |
关于《买了学区房却变成了插班生就学困难的问题》的情况回复 网友郑梅: 您好!来信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政策回复如下: 1.根据您来信描述的情况,您在县城开元怡华城小区购有住房,孩子今年下期就读小学三年级,如果情况属实,根据《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湘教发〔2015〕8号)的规定:“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变更后,变更后的居住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可申请转学至变更后的居住地符合就近入学要求的义务阶段学校就读”。因此您的孩子可到新田县芙蓉学校申请转学就读,但是前提是芙蓉学校三年级要有空余学位(每班不能超过45人),如有空余学位,学校会在不出现大班额的情况下按流程接收您的孩子入学。 2.根据我县城区学校历年招生政策的规定,我县对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新生依照“坚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免费、就近、划片’的招生工作原则”进行招生入学,但无任何文件、政策确认某小区或居住区域为“学区房”的描述或讲法。 相关政策请咨询电话:0746-4783663(新田县教育局基教股)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祝您生活愉快!
新田县教育局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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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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