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举报陈景武违法占用国有土地建房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20-07-24
来信类型: 城乡建设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尊敬的唐书记: 您好! 我叫刘春武,住龙泉镇田家岭小区香樟路四巷六号。我对面陈景武地基,国土使用证面积为108m2(详见附件),在未办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无视周边居民的切身利益,故意非法占用国有土地30多m2(详见附件),更故意在我大门口国有土地上建一个室外化粪池,他的上述行为不仅影响周边居民的采光,更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我自2020年5月开始先后向住建局执法大队、县自然资源局、县三非办口头和书面报告,问题一直未处理到位。 为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维护公共利益,我们强烈要求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其超建面积进行拆除,恢复土地原样。 举报人:刘春武 联系电话:15116627848 2020年7月23日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0-08-05
内容:

关于“举报陈景武违法占用国有土地建房问题”的情况回复

刘先生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陈景武违法占用国有土地建房”问题,上级部门已交办我单位,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调查,对此次违法建房行为,答复如下:

  经查,现陈景武建房状态为基础正负零,无任何准建手续,化粪池未留设在陈景武规划用地里面,建设用地超出国土使用证面积30平方米。

  对其未取得准建手续擅自建设的行为,我单位已责令陈景武停工整改;对其非法占用国有土地的问题,我单位已告知国土执法大队。收到你的举报后,我单位联合国土执法大队于7月29日对陈景武建设的柱子模板全部拆除。

  处理意见:

  1、责令陈景武建房尽快取得相关建房手续;

  2、对陈景武的违法建设的行为,我单位严格监管并要求陈景武整改,在未按规定整改到位的前提下,我单位依法责令其停止施工,不得建设;

  3、在其取得住建手续后,我单位对其房屋建设严格依法依规监管。

新田县规划执法监察大队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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