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改姓名被拒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20-05-27
来信类型: 农村农业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尊敬的县长您好,本人名叫刘芳芳,于2020年5月27日向新田县大坪塘乡派出所咨询改名字的流程,该户籍办理人员以不合理为由态度强硬的拒绝。 事实上,我的名字从小到大所在的村,所在的学校,都有人和我同名,一直备受误叫的困扰,还因为这个名字被嘲笑,但是对方却说我的名字正常,并没有考虑我的感受。也损害了我正当维护我的姓名权益,不想继续备受困扰。 我想要维护我的姓名权,而不想备受这个名字的困扰,也希望因此受困的其他人也能够维护到自己的姓名权利,希望县长可以做出合理安排。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0-06-02
内容:

 

关于“改姓名被拒”的情况回复

 

刘芳芳网友:

你的来信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按照目前更改姓名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05月27日,网友刘芳芳通过电话向我局大坪塘派出所民警咨询申报更改姓名,大坪塘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告知刘芳芳其已满18周岁,成年人更改姓名对今后生活将带来诸多不便,如:驾驶证、银行卡、学籍档案、医保社保信息等都将变更,姓名无歧意一般不予变更。

二、更改姓名的程序

刘芳芳目前为在读大学生,其执意要变更姓名,并说在其学校系里有跟其同名同姓的同学,给其生活带来了不便。如其本人确需变更姓名应提供:1.本人提交书面申请;2.干部职工需本单位和组织从事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证明和档案材料;3.农村居民需提供乡(镇)、村委两级同意变更证明;4.同时提供驾驶证,保险单、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我局大坪塘派出所民警告知其在提供上述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供在读学校关于更改其姓名的相关的证明文书。并告知她准备好资料后,本人到大坪塘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并按姓名变更程序进行办理即可。           

                                        新田县公安局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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