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新田县花灯戏申请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事宜
收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20-05-17
来信类型: 教育文体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唐书记: 您好!目前,市里一位退休老同志谢承年,利用空闲时间,联合花灯戏一位传承人曹茂宏,对新田县这一历史悠久的文化艺术进行了汇集、整理、编制、完善,形成了《花灯戏正本集》(共三卷,51个节目、40个曲目、40万字)。该《集》已印刷出来,其中一套送到了市文化局,准备申请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该事已得到副市长谢景林同志及市文化局的认可,只等县里上报)。根据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申请要求,该《集》发源于新田县,故申遗应该由新田县发起。 本人虽为一介小民,但作为新田人,亦是非常希望该事能申办成功,那将是一件利好新田千秋万代的事!故此,特别写信向您汇报,希望您能百忙中抽空给与关注,领导此事往前推进。在此,代表新田人民向您表示感谢! 盼复。谢谢。
回文单位: 新田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20-05-21
内容:


关于“新田县花灯申请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事宜”的情况回复

谢先生:

  您好!

  您的“关于新田县花灯戏申请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事宜”来信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文化工作的大力支持!现就信件内容答复如下:

  1、新田花灯是我县优秀的传统文化项目,经过县非遗中心的挖掘、整理。在2008年7月已成功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2、根据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规定,申报非遗项目实行逐级申报制度。按照县、市、省、国家级、联合国(世界级)逐级申报。

  3、你们汇集、整理、编制、形成的《花灯戏正本集》,对新田花灯的推广、传承和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花灯戏本集》是属于新田花灯的重要内容,是对新田花灯的一个重要补充,不能单独申报非遗项目。希望您再接再厉,创作出更好的新田花灯优秀作品。



新田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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